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解读:亮出标尺明底线,共建教育好生态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全面规范基础教育领域办学行为。规范整治的重点有哪些?要达成怎样的目标?如何贯彻实施?一起来看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解读——
亮出标尺明底线
共建教育好生态
—— 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解读
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决心、出重拳集中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顽瘴痼疾,全面规范基础教育领域办学行为。
规范整治的重点有哪些?要达成怎样的目标?如何贯彻实施?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
红线底线不可碰
《通知》明确“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直指基础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根本问题、底线问题。
针对三项规范整治重点,石中英认为:“要强化政治责任,加强党对基础教育的全面领导,严禁错误政治思潮和价值观念的传播;要明确管理责任,重申依法依规办学,做到令行禁止,知行合一,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强化教育责任,一切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出发,凡是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错误行为要立即纠正,坚决整改。”
《通知》提出的“负面清单”为守住底线提供了具体指导。主要包括政治上的错误言行、观点,校园安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违法违规行为;歧视侮辱学生,以及在防范校园欺凌中的失职和不当行为;节假日补课、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过量布置作业等增加学生负担的行为;用升学率、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以及随意调整或增减课程,挤占德体美劳课时等功利化行为;违规收费、克扣挤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违规选用教材教辅及指定购买图书资料等谋利行为等。
风清气正建生态
这也是专家们的共识。
不只学校来答题
“以往教育部门出台的许多政策也对这些禁止性行为说‘不’,但是并没有能够有效解决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在于,这些禁止性行为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原因甚至不是来自学校内部,而是有其深厚的社会成因。”石中英坦言,“要真正使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取得实效,也需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光向学校提要求是不够的。”
专家们指出,“规范管理年”行动是全国范围的年度性重要行动,但并非单纯的年度性工作,而是以阶段性的系列行动为契机,推进规范办学的持续开展和长效机制的构建完善。
《通知》作了相应部署。金志峰介绍:“一是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如实记录办学治校负面行为,通过客观记录负面行为、评价结果公开并与激励高度绑定这3项连贯性措施,成功构建引导学校长期规范办学的有效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干部教师规范办学能力提升制度。各地择优筹建一批规范办学基地校并完善其进入和退出机制,组织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强化规范办学底线要求的培训。三是不断总结完善规范办学相关政策制度。地方的政策实践和学校的经验探索是深化规范办学机制的宝贵资源,应对其加强宣传、表彰和推广。”
张志勇建议,要及时将“规范管理年”行动的成果转化为教育系统和广大中小学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转化为中小学书记校长(园长)办学治校的能力素养。要定期举办教育局长、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代表人士座谈会,在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形成各利益相关方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要健全规范办学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健全公开透明监督体系,以便公众和利益相关方全面及时了解规范办学行为成效。
“还必须同时强化党和政府的领导作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发展观,发挥好优质学校的榜样示范作用,做好规范管理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及为勇于规范管理、对各种禁止性行为说‘不’的学校领导和教师减压担责等。”石中英说。
来源 | 《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