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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2-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教育局

关于人大三次会议第431建议的答复

李巧团代表:

您提出的《提请省市县三级财政完善支出保障建立县域学校教师定期体检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提及的,教师健康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基石,事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小学教师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呕心沥血、默默无闻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各界对教师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教师的压力愈来愈大,已成为社会上身心透支群体之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9月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19〕12号),明确提出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定期体检制度,提高教师地位待遇。2020年7月27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的实施方案》,为落实好《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推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项目、教师健康关爱项目、校园环境美化提升项目、后勤服务提升项目、名师工作室培树项目、教室健康照明项目、示范性智慧校园项目等七项作为推进教育重点实事项目。目的旨在通过提高广大教师的地位待遇,进一步提升我市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

一系列举措和政策出台后,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实。2022年10月,市教育局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7条惠师举措及7项教育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在教师健康关爱项目中:市直学校、沁水县将教师体检列入财政经费,阳城县政府常务会已原则通过“为全县教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目前县教育局正在向财政部门沟通落实;其他县(市、区)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的同时,也通过不同形式、渠道为教师开展了健康体检。由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体检工作属于各级政府本级事权,县级体检政策应由县政府确定,省级、市级不宜统一规定。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尤其是教师健康问题的关注,您提出进一步完善教师定期体检制度的建议很有意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各项惠师举措和教育事实项目,建立健全教师体检制度,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教育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中,确保政府暖师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全市广大教职工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