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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发布日期: 2021-02-09 发布机构: 晋城市教育局
项目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对象 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合计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晋政发[2016]2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晋政发[2016]2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安排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非寄宿生安排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年;小学非寄宿生500元/生/年,初中非寄宿生625元/生/年。 50% 25% 10% 15% 1、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受理申请;3、组织评审; 4、校内公示; 5、确定资助对象 通过银行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