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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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考核结果公布

发布日期: 2019-10-14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经综合评价晋城和阳泉2个市总体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长治、忻州、朔州、太原、临汾等5个市,总体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运城、晋中、大同和吕梁等4个市总体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未通过年度考核。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努力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特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黄、红”管理制度

   为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对全市所有涉水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环保“黄、红”牌管理制度。环保“黄、红”牌管理制度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对排水企业起到了威慑作用,促进了涉水企业稳定达标达量排放。

   2、设置排污口标识牌

   为了强化水环境质量源头控制,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各县(市、区)环保局、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对辖区内所有涉水企事业单位排污口进行了摸底排查。针对这些排污口,环保部门为其挂上标识牌,并在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针对未列入本名单的排污口,环保部门将一律认作非法排污口予以取缔,或认定通过暗管非法排污予以依法查处,形成了公众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

   3、施行最严格水环境管理制度

   为改善水环境质量,降低化工企业对水环境的污染,规范化工企业污水排放行为,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化工企业实施最严格水环境管理的通知》(晋市环发〔2017〕68号),对全市16家化工企业和1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实施最严格的水环境管理制度。

   4、实施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严格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的通知》要求,对考核因子、规定、要求重新做了补充完善和调整。通过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考核扣缴和奖励机制,倒逼县(市、区)政府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实施了城区周边农村污水收集工程、高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马村镇污水处理厂、河西镇污水处理厂,阳城县芦苇河综合整治工程等一系列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