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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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3-16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精神,高质量开展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变,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依托晋城市努力打造山西面向中原“桥头堡”的战略目标,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力打造“无废晋城”新样板。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工业、农业、生活、建筑、再生资源等各领域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利用和处置体系健全,共融发展的废弃物处理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全面建成“无废细胞”晋城样板,“无废文化”深入人心,“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精心打造“无废晋城、美丽晋城”新引擎。

(三)指标体系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63个三级指标,其中必选指标25个、可选指标32个、自选指标6个。

  (四)实施范围及时间

   该《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行政管辖区域,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时限为2023—2025年。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创新引领,推动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减量

1.促进产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强化准入管理,推动少废无废企业建设。严格控制新(改、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难的项目;推广能够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作为衡量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维度,倒逼煤炭采选、煤化工、电力、冶金等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生产资源的高效利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合理布局。全面落实“双超双有高能耗”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到2025年,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电力和煤炭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无废园区”,引领工业转型升级。以工业园区为依托,优化产业布局规划,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推进一批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重点推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以及高平、沁水、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建设,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培育绿色企业,完善产业循环链条。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绿色工厂试点,全力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创建一批固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典型示范企业,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循环发展。全力抓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绿色工厂申报,提升绿色工厂企业占比。因地制宜优化煤炭开采方式,推动煤炭绿色开采,推进井下煤矸石智能分选及煤矸石充填技术应用,实现煤矸石源头减量。推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力争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处置能力保障,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科学布局处置设施,提高底线风险防控能力。优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空间与时间布局,持续推进《晋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2019-2023)》,以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高平市、阳城县、泽州县为重点,统筹建设集中处置设施,提升三防措施;重点推进煤矿开采企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重点实施利用煤化工、水泥、制砖等行业的隧道窑、回转窑等工业窑炉开展煤矸石、工业污泥等特色工业窑炉协同处置示范,多元化推进晋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用处”平衡,年度贮存“零增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

3.强化科学技术支撑,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继续推进基地建设,强化集聚引领作用。结合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现状以及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方向,打造“产业联通协作、链条上下完备”的晋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发展格局,鼓励相关项目向园区聚集。围绕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就近布局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规模化消纳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鼓励环保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具有晋城特色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探索推进钢铁冶炼行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阳城县工业固体废物全域治理模式,以点带面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加快传统企业升级,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化。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建材生产企业升级换代,支持延伸产业链,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增量化、多品种化、建材部品化。开发利用各类固体废物生产系列化、标准化的专用水泥、预拌砂浆、砂石骨料等基础原材料。鼓励建材企业利用工业固体废物替代原料,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在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和机制砂石等产品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消纳能力。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融合到促进绿色建材生产行动中,探索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作为建材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过程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聚焦大宗固体废物,分类发展新型综合利用技术。聚焦煤矸石分质利用技术,开发煤矸石不同品质差异化利用途径,重点推进煤矸石筑路示范项目、煤矸石制备生态土项目、煤矸石井下注浆充填示范工程项目和煤矸石制环保生态砖项目等;发展粉煤灰和炉渣在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重点推进粉煤灰制备陶粒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等;推广脱硫石膏在生产建筑石膏粉、石膏板及功能性石膏制品的应用,重点推进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广钢渣微粉、矿渣超细粉综合利用项目以及探索冶炼渣筑路材料项目。积极引进、探索工业固体废物高值化综合利用途径和技术,提高产物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严格填沟造地项目审批,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对现有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进行严格论证评估,确保项目不存在环境风险或者风险可控,同步建立项目长期环境监测制度。结合晋城市自然地理条件、矿区分布特点以及煤矸石产生特色等,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等生态回填示范建设项目,充分融入项目周边环境,适时制定地方煤矸石生态回填技术规范,形成地方生态回填技术体系,指导生态回填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4.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开展矿山及堆场生态综合整治

强力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及固体废物堆场生态修复治理。以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最终确认数据为本底,合理确定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任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用足用活用好矿山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积极推行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多元化整治示范工程,打造固废整治新样板。结合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打造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整治示范工程。结合周边景观,打造休闲观光公园、城市健身步道、近郊山顶氧吧等“观光+休闲健身”模式;利用平坦区域光资源,加大光伏发电配额支持力度,布局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打造“回填+光伏”环境治理模式;对远郊整治项目,进行植被设计及维护,集中建设生态功能涵养区,打造“生态涵养”模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功能优化。〔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住建局〕

推进无废矿山创建,争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工作任务、进度和措施,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鼓励煤炭、煤层气、石灰岩等优势矿种生产地区,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已入选部、省级绿色矿山的示范引导作用,构建绿色矿山建设合作交流平台。以高平市、沁水县和泽州县为创建重点,推动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以点带面引导带动更多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到2025年,晋城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36%,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发展无废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高效利用

1.加快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解决收集难题,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先进农机推广应用,推动秸秆收集机械化,提高秸秆收集效率。依托现有秸秆收储运体系,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秸秆收储场(站、中心)。培养一批规模秸秆收储企业或专业队伍,建立区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运体系,确保实现秸秆高效离田、收储、转运、利用。到2025年,打通秸秆产业化利用的“最后一公里”,培育秸秆收储运体系主体1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秸秆“五化”高值利用。示范推广适应机械化还田技术,总结阳城县河北镇、蟒河镇等多个秸秆机械化堆沤还田示范经验,推广秸秆堆沤腐熟还田、秸秆炭化还田、秸秆有机肥生产等技术,不断提升秸秆还田质量;积极推进“粮改饲”,推广种植青贮玉米,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膨化等技术,增强秸秆饲用处理能力;推广秸秆生物质能发电等新技术,重点推动我市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企业规模;总结陵川县种植30亩大球盖菇试验经验,继续探索秸秆生产食用菌技术,有序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规模;鼓励利用秸秆生产秸秆代木、新型建材、复合材料、降解膜、餐具等,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不断优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创建重点样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高平、阳城、陵川等县(市),以现有秸秆利用企业及收储运体系为基础,构建秸秆全域全量利用机制;重点支持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作业补贴与秸秆利用挂钩机制;探索秸秆还田直接补偿等制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重点县建设。到2025年建设3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1-2个样板县(含产业模式县、全量利用县、补偿制度县),力争实现所有县(市)秸秆资源利用量达到5万吨以上,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稳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加强粪污还田管理,推广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以畜禽粪污就近就地处理、农用有机肥科学还田利用为主攻方向,重点推广畜禽养殖节水型清粪、有机肥利用等模式。在高平、泽州等畜牧养殖大县大力示范推广畜禽粪污全量还田种养结合、生态种养循环模式,鼓励散养户将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全市形成“畜—沼—果蔬、畜—沼—花木、畜—沼—经济林”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示范点。支持建设一批全量收集资源化还田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和田间贮存设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加快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以高平、泽州、阳城等国家级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为重点,打造“分散式全量收集—区域式集中处理—综合资源化利用”创新模式。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规范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畜禽粪污处理和消纳还田台账,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常态化监管。引导小散养殖户养殖粪污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培育畜禽粪污处理服务组织,拓宽粪肥利用渠道。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畜禽粪污处理产业链,推动泽州县2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阳城县3个畜禽粪污一级集中处理中心、沁水县2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构建畜禽粪污处置、利用的利益联结机制,招引、扶持商用有机肥企业,就近转化为专用有机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规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强化农膜源头准入,健全农膜回收机制。严格控制地膜市场准入,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1mm的超薄地膜。推广机械拾膜、揭膜新技术研发示范,探索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鼓励以县为单位健全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全面落实回收责任。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在陵川、高平农膜使用量大的地区,持续实施农膜回收利用示范项目,优先推动陵川县农田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推广农膜回收“合作社+村级网点+农户”的典型模式。“十四五”期间,建立健全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农膜回收率保持稳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强化源头管控,探索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模式。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结合高效大型植保机械喷施高效低毒农药,从源头减少农药使用量。依托现有农药销售体系,探索制定农药生产经营者责任延伸制度及农药电子信息码追溯制度,逐步推行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开展押金制、有偿回收制等试点,确保农药使用者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指定回收点。鼓励支持专业化机构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到2025年,全市农药年使用量下降到295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县级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分类回收,实施各生活源固废精细化管理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分类收运能力

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共治机制。严格落实《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指导规范,加快形成具有晋城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现市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严格落实《晋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厨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党政引领强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编制《晋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在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分类收集容器,其中居民小区按照“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推行,每200-300户居民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在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分类收集容器,其中餐饮单位、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公共场所单独设置厨余垃圾收集点。对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收集,增加建设有害垃圾收集点,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其委托的收运单位确定收运时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优化环卫转运设施布局。根据需求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站,新建厨余垃圾转运站,新建其他垃圾中转站,改造现有其他垃圾中转站。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定期定时收集外,对可回收物鼓励采用“互联网+”等方式预约回收,增强投放、交售(出售)的便捷性,明确收集频次和收集要求,规范运输过程。在城区各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在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程,加快推进陵川县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沁水县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建设运行。到2025年,生活垃圾人均清运量明显下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末端处置能力

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快推进泽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范化运行,加快阳城县、沁水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加快形成以焚烧发电为核心、生化处理为辅、卫生填埋兜底的多元化、现代化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格局,加快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7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回收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晋城市区和高平市餐厨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项目建成投运。加快推进其他各县(市、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对厨余垃圾全流程实行电子联单制管理,实现厨余垃圾从源头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强化建立台账、报告登记、联单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厨余垃圾规范管理。到2025年,厨余垃圾回收利用量持续上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对全市现有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陵川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项目建设运行,确保沁水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正常运行。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根据处理规模、垃圾含水率等特性,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强既有填埋场的监管力度,以垃圾进场管理、渗滤液、填埋气等环节为重点,实施既有填埋设施升级改造。规范开展填埋设施封场治理,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措施开展库容已满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补齐焚烧飞灰处置设施短板,开展二次废物资源化试点示范。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加快推进配套飞灰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加强飞灰储存、转移等环节管理,防止焚烧飞灰在转移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对现有垃圾填埋场库容进行摸底调查,将库容较多的填埋场纳入焚烧飞灰兜底保障处理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强化协同处置设施前端飞灰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飞灰熔融处理技术应用,推动工业窑炉协同处置飞灰技术开发,探索利用预处理后的飞灰烧结制陶粒、作为掺合料制作混凝土等技术的应用,鼓励飞灰中重金属分离回收技术开发应用。推动焚烧炉渣用于建材骨料生产、路基填充材料、填埋场覆盖物等建材利用试点示范,鼓励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就地或就近建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推广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减少或避免焚烧炉渣进入填埋场处置。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村易腐垃圾阳光房堆肥和微生物菌发酵技术示范,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动快递包装源头减量,提升资源化利用效率

实施快递包装源头减量。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持续推进包装规格尺寸规范工作,推动快递包装标准化,减少过度包装;推动快递等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减少包装物的使用;推动电商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督促入驻电商企业落实环保要求,依据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采取积分激励、绿色信用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包装物。〔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强化快递包装资源化利用。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将快递包装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衔接,降低快递包装废弃物的填埋比例,提高资源化利用率。〔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4.推动建立污水污泥处理长效机制

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用于农业利用,提高污泥产物附加值。推广污泥电厂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干化焚烧、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开展污泥产物减碳利用的相关研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推动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稳定运行。推进城镇生活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县(市、区)生活污泥处理设施全覆盖;确保中心城区生活污泥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持续推进其他县(市、区)污水处理厂与配套污泥处置设施稳定运行。鼓励采用污泥和餐厨废弃物共建处理设施方式,提升城市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理水平。到2025年,晋城市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污泥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污泥处置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对处置后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严格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对污泥运输、安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污泥违规倾倒、非法堆存现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优化监管模式,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循环利用

1.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政策体系,推动全过程规范化监管

完善政策体系。制定《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分类、收集、再生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常态化管理。制定《晋城市建筑垃圾分类规范》,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探索编制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认定办法,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政府采购目录。制定《建筑垃圾填埋场专项规划》,合理规划我市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推动信息化监管。构建集建筑垃圾源头信息管理系统、减量调配信息系统、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分类处置信息管理系统、资源化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处置场所信息管理系统六个子系统和一个综合管理与循环利用信息共享平台于一体的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确保产生源头可溯、转移过程清晰、末端处置规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推行分类集运

落实建设单位减量化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绿色施工方案编制,做好建筑材料预算和使用管理,改进建筑施工方法,通过基坑土方就地平衡、革新盾构推进工艺等措施减少工程渣土、废弃泥浆等建筑垃圾产生量。以绿色施工为载体,推进施工现场采用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可重复利用的建筑材料,促进施工过程节能减排,减少建筑垃圾产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内所有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大力推进所有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及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位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建设,培育1-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支持力度。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成为我市主要建造方式之一,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健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进一步明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类别,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清单和分类处理台账。推进工程泥浆实施浆水分离,进行现场沉淀、脱水干化处理;对工程渣土、拆除废料、工程泥浆等进行就地分类;将建筑垃圾中的钢筋、木材等可再生资源进行分拣,进行集中利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拓宽多渠道消纳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选址布局一处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泽州县大箕镇王匠村西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与集成,推动形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1-2项。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及使用,研发新型建筑垃圾再利用产品1-2种,将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鼓励其他项目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到6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规划工程渣土弃土场。规范现有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设施,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常态化监管。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科学选址一批工程渣土弃土场,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合理制定工程渣土弃土场建设计划,明确弃土场数量、位置、范围、规模等,以城区西北、西部及南部、东北侧为重点,“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规划14处工程渣土弃土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五)强化风险防范,提升危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

1.强化源头防控,管控环境风险

新建涉危项目严格落实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特别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市域范围内暂无法处置的建设项目应从严审批;完善“晋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端口对接和数据互联互通;按照危险废物产生数量、种类、危害性、利用处置能力、环境敏感性等要素,构建晋城市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控体系,稳步推进监管措施智能化、源头管控制度化、贮存转运规范化、收处体系规模化、风险防控精准化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指导,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抽查合格率实现95%和100%;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对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现场监察和环境风险排查,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从源头上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

2.完善收集体系,提升利用能力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全市统筹、区域共享”为原则,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争取全省收集试点,全面开展废矿物油、废铅酸电池等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试点收集,探索建立安全高效覆盖全市的危险废物区域协同收运模式;在巴公工业园、北留周村工业园等煤化工、冶炼铸造等较集中的园区内,开展区内企业危险废物产处匹配分析,新建一批针对性强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能力;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以钢铁冶炼企业协同处置为依托,开展矿物油桶、废电路板等含重金属类危废“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加强医废管理,提高收处效率

加强乡村卫生站(室)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工作,依托县级医疗集团建设医疗废物集中转运体系,形成“医疗机构分类、乡(镇)集中暂存、县(市)集中收集”的医疗废物收运模式,健全医疗废物收运机制;到2025年,将乡(镇)卫生院及个人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收集覆盖范围,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统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推进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工作,建立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

   (六)完善设施布局,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1.因地制宜,完善收集体系建设

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建立健全收集体系。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市域范围现有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个体,提升回收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形成扎根社区、服务群众的基础回收网络;扩大城区“物联网+智能回收”生活商业源废旧物资分类收集点部署范围,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渐建立,累计建成规范性回收站点600个,城区建成“物联网+智能回收”网点30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管局〕

推动“两网融合”,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商务、城管、供销等部门间沟通协作,探索推动“两网融合”。鼓励新建小区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暂存点,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实行人员、场地融合。在分拣环节,探索充分利用垃圾转运站场地设立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转运站,推动功能整合。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较2020年增长3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

加强分拣中心建设,完善分拣体系。改造提升现有的东田石综合分拣中心、西上庄远大废金属分拣中心、东上庄格瑞茵分拣中心为绿色分拣中心;无综合分拣中心的县(市、区)要合理选址各布局1个绿色分拣中心。到2025年,建成绿色分拣中心8个,逐步提高再生资源的分类管理和回收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完善回收体系。制定《晋城市动力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指导企业做好退役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在城区选择3-5个小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完善政策,培育再生资源利用市场

打造再生资源综合产业园,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依托兴隆山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做好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力争到2025年打造再生资源产业园2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健全资源化产品标准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晋城市再生资源特点,分门别类实施综合利用和高附加值终端产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推动再生产品应用和验证技术规范配套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综合利用规范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监管,整治行业秩序

加强行业准入,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整合小散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布局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制定《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实施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推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加强专项执法,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规范化水平。定期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查处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提升行业规范化回收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4.科技助力,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发展,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支持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加快推进晋城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再生资源+分拣利用”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化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七)促进协同增效,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污降碳

1.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基于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性,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合,充分结合污染物防治和碳排放工作,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任务设计。以晋城市作为全国第二批低碳城市试点为契机,结合晋城市产业特点,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开展碳达峰行动,以深入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实现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目标愿景。加快工业园区和传统制造行业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提升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从工业、农业、生活、建筑领域核算主要类别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的温室气体减排,评估全市维度“无废城市”建设的减碳潜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2.增强协同发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生产生活方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纺织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创建活动。鼓励产废利废企业、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发展屋顶光伏、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光伏+5G、分散式发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推动多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减少原料和产品在生产、运输、销售和处置等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建筑材料拆除管理,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着力推进建设材料的循环再利用。构建养殖、种植废物协同资源化的有机肥加工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3.强化科技支撑,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末端处置等领域的绿色技术创新需求,布局支持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的作用,撬动各类资本投入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推进体系建设,提升“无废城市”系统保障能力

1.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保障能力

强化制度建设,梳理职责边界。健全晋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再生资源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打造信息化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建立多部门共享的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明确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推进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打破行政壁垒,提升工作效能。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技术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晋城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过程资源化利用和末端无害化处置技术推广应用,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积极引领和参与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3.优化市场手段,完善市场保障能力

统筹多元资金,优化投融资机制。市财政加大“无废城市”建设投入,做好上级下达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统筹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等低息贷款。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实施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鼓励银行不断提升绿色农业开发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垃圾处理项目等的贷款余额;研究设立环保贷,重点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融资;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投资晋城市“无废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对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有收费、生活垃圾发电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有收益,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投资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充分撬动社会投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会〕

落实惠企政策,激发企业主体活力。落实国家城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收费的绿色价格政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使用可降解包装材料的快递和电商企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保障,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等生物质发电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建立厨余垃圾分类积分奖励制度,实现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对使用有机废弃物有机肥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资金补贴。引导、支持快递企业、电商企业购买使用绿色包装、循环中转袋(箱)、循环快递盒和可降解包装,超市、农贸市场商户使用绿色包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邮政局〕

4.创新监管方式,增强监管保障能力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建设固体废物管理队伍,推进相关部门固体废物监管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执法监管设备设施、监管工作经费、信息公开等固体废物监管工作的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固体废物大督查行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地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严禁非法倾倒事件,调查处理涉及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有效防范市域内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和突发事件,相关案件发现并侦破、处置并办结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强化多元化、信息化监管。推进固体废物多部门信息平台数据融合,形成高效的监管格局和服务模式;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加快开展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九)培育“无废文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1.多样化开展宣传教育,弘扬全域无废文化

打造“无废城市”文化。充分挖掘“晋城文化”内涵,以“晋城精神”彰显“无废理念”,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征集“无废城市”宣传口号,并借助晋城“山水相依、诗画晋城”的厚重生态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本地文化活动作用,将“无废生活”理念植入各类文化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活动,宣传普及“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让无废文化成为晋城市公民社会生活的主流文化,扩大晋城“无废城市”影响,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道德素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融媒体中心〕

组织“无废大讲堂”宣传培训。发挥晋城市环保协会、志愿者协会等团体优势力量,分行业、分类别开展“无废大讲堂”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定期举办“无废”主题沙龙,环保主题艺术创作大赛,公益“净城”等活动,提升大众“无废”理念,增强“无废”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丰富“无废城市”文化宣传载体。拍摄“无废城市”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并在电视台、科技馆等公共场所播放。编写广大民众和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手册,发挥官方媒体优势,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太行日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广场、电梯等大分众传媒平台,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融媒体中心〕

2.推动全民参与,创造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引导党政机关简约无废办公。开展多层级“无废城市”建设学习调研活动,组织相关建设单位赴先进地区进行参观学习和经验交流,制定《党政机关“无废办公”指南》,在开展节约办公用品、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光盘行动”等方面指导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无废化”办公,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落实“无废城市”理念。〔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成员单位〕

引导工业企业简约绿色生产。动员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传播,主动履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以源头减量、厂内循环、绿色低碳为原则,促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通过原料替代、工艺改造、技术更新、点对点利用等手段,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引导企业通过在形象策划、产品开发、商标设计等方面充分体现“无废”理念,打造企业特色绿色发展文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引导社会大众简约生活方式。围绕百姓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深入开展减废降碳全民行动,鼓励引导人人参与、人人为减碳出力。倡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光盘”行动、不断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保事业,争做“无废城市”建设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3.创建“无废细胞”,绘就美丽晋城生态画卷

推进“无废机关、无废校园、无废商场、无废社区、无废景区、无废工厂、无废酒店”等细胞工程建设,制定相关的“无废细胞”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以“无废细胞”引领各行各业打造“无废文化”,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到2025年底,创建30个无废细胞工程,以点带面深入推广,打造“美丽晋城”样板。〔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晋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业、生活、农业、建筑等各领域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县(市、区)同步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2023年3月底前印发县(市、区)建设实施工作方案,按照科学合理、争先创优、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原则制定本辖区指标体系,全力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确保我市“无废城市”任务、措施、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大技术指导

深化相关领域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国家、省专家智库作用,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方向积极研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政策引导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完善价格政策,通过差别电价、垃圾收费等机制,引导企业和居民实施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加大对“无废城市”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标准制定、项目建设的支持。在政府采购上优先采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对“无废城市”重点支撑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依法落实相关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大资金支持

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深化政银合作,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

(五)强化考评保障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把“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评估机制,评估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推动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