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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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晋城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法治体系

2022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制定印发了《晋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用好“三项制度”,严格依法履职

1.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托市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对行政执法权责、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清单内容进行了公示,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7日双公示”制度,及时、完整、准确地将行政处罚信息在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信用晋城平台上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2.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依托环境移动执法平台,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全过程记录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流程。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卷宗,便于监督管理,全部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制作。同时,按期对各分局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提高执法卷宗质量。三是配套完善全过程记录装备,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数码录音笔、数码摄像机等器材,为推行音像记录提供必要条件。

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建立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执法队、局机关两级法制审核制度。二是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处理机制,明确法制审核时限,细化法制审核程序。三是聘请专职律师对疑难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法制审核的严谨性。今年以来,我局已对70余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风险防范

根据《晋城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专门聘请山西长宇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公正性。今年以来,律师审查各类合同及文件110余件,协助我局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2件,执行异议诉讼案件5件。

(四)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了集中传达学习。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指示,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中,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法治合力。

2.构建普法阵地。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阵地,坚持日常检查伴随普法和特殊群体专项普法相结合,根据排污类别、环境风险等级、特殊产污工序、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有针对性进行的普法工作,提升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的能力。

3.拓宽普法平台。依托“两台一报一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特别是在“6.5世界环境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普法五进”活动,贯通生态环境执法“最后一公里”。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聚焦各项约束性指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加大治污攻坚力度,积极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2月31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同比下降0.66%,绝对值在全省排名正数第6、“2+26”城市排名正数第8;改善幅度在“2+26”城市排名正数第11。水环境质量方面:今年以来,我市9个国、省考断面(沁河张峰水库出口断面、润城断面、拴驴泉断面、丹河赵庄断面、牛村断面、青天河断面、后寨断面,沁河尉迟断面、白水河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100%,劣五类水体比例为0,均达到考核任务要求。土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情况总体保持稳定。

(一)认真履行生态环保职能

1.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积极对接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印发《晋城市生态环境审批服务领域支持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措施》《晋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试行)》,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重点任务六定四清单台帐,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市场主体项目建设提速

2.全面推行依职权、依申请事项清单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制订并及时调整我局依职权事项和依申请事项清单,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局依职权事项和依申请事项共175项,其中行政处罚151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备案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3.扎实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按照省厅安排部署,我局多次协调组织我市生态损害赔偿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及省级举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上培训,有效推动了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加强了队伍能力建设和业务能力。同时,我局积极开展线索筛查,今年以来,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涉及我市的共六条,目前6条线索的进展情况已全部填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报送系统。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以来,我局通过组织开展日常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行动、区域交叉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力度、广度、精度、深度。截止12月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506件,累计罚款3816余万元,典型案件63件(对6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对3名个人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对50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对2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1家企业实施了责令停产整治,对1家企业实施了限产措施。)

2.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2022年是执法效能提升年,我局通过多种途径不断优化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完善随机抽查制度,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二是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溯源执法高效化。三是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四是执行现场检查计划,科学统筹执法任务。五是秉承监管与服务并重,突出帮扶指导。

3.不断完善联动机制。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行刑衔接的效果,全面提升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反犯罪工作力度,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印发《晋城市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与此同时,我局与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行动,从2022年3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隐患和违法犯罪联合排查整治打击专项行动。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积极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22年,我局继续把做好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按时办复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2. 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2022年通过官方门户网站“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共公开3898条政务信息,处理依申请公开13条,回复“局长信箱”70条。并以月为单位对各县(市、区)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切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综合改革过程中,面临着部分从事执法工作多年的业务骨干因身份问题无法办理行政执法证,导致基层环境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严重短缺。执法人员的划转还没有完全到位。同时,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完全落地,执法车辆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有差距。二是法制审核人才缺乏。目前我局仅有2名法制审核人员,未达到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5%的标准,且2名法制审核人员均不是法律专业,也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完成省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约束性指标为核心,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升效能。

(一)优化机构人员配置

根据晋城市垂直改革管理方案,充实基层环境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力量能够真正下沉,直接面向基层,走上一线。引导和鼓励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积极参加、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一批素质过硬的法制审核工作人员。

(二)强化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根据执法机构建设和人员调换情况,配足配全执法车辆、移动执法平台等设备,为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提供支撑保障。

(三)加强环境执法业务培训

进一步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注重在业务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创新能力,抓住环保工作新亮点,主动研究和解决环保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