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3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对焦化产能压减敷衍应对,方案不科学,落实简单化。
二、整改措施
限期整改。严格按照《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规定的压减原则,合理完善压减方案,经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整改完成情况
晋城市工信局2021年12月向省工信厅上报了《晋城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工作情况汇报》。山西明源集团沁泽焦化有限公司压减产能13万吨,山西兴高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压减产能27万吨。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2日,共10天)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宋俊波
联系电话:0356-2026803
电子邮箱:jchbdc@126.com
晋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