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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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5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5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晋城市丹河新城项目和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控不力,监管流于形式,施工扬尘污染十分严重,是导致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二、整改措施

   (一)实行网格化管控,加强执法监管。对“六个百分百”不达标工地、扬尘管控不力的责任单位,落实惩戒机制,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并责令停工。

   (二)强化社会监督,落实企业责任。建筑工地开工建设前,工程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承诺书,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设立扬尘治理责任和治理措施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提升技防水平,加大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系统覆盖率。采取定时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确保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实行网格化管控,加强执法监管。我市对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建立档案。积极探索新方法、创建新机制,着力提升建筑工地精细化,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和规范化整齐化要求。

2.强化社会监督,落实企业责任。要求各建筑单位不折不扣落实“三项费用”,建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例会制度”,督导扬尘治理责任落实,检点扬尘治理成效。各施工单位建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本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并积极配合检查,并与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扬尘管控承诺书》。

3.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一是巡查检查常态化。建立巡查检查日志和台账,坚持天天有巡查、有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掌握辖区各项目工地施工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底清数明、确保辖区所有工地规范有序施工。二是突查夜查常态化。在保证日常巡查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工地进行突击检查、夜间巡查,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按照要求,对土石方工程项目实行定人定岗及大队专项督导双管理,切实保障土石方项目工程有序开展的同时,将项目现场“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到位。三是服务引导常态化。将服务纳入包[联责任,既抓整改又搞服务,主动向建设和施工单位讲政策、提建议、做示范,引导其形成自觉,消除侥幸心理。四是提升技防水平。目前已接入视频监控的施工工地共196家,在施工工地密集区域安装高空球机6个。用于扬尘监测的微型子站150个。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2日,共10天)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宋俊波

联系电话:0356-2026803

电子邮箱:jchbdc@126.com

                             晋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