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晋城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60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全省还有504眼井合计6405万立方米地下水压采任务尚未完成,运城、晋中等市地下水位较2018年有所下降。
二、整改措施
(1)大力推进关井压采。开展地下水压采专项检查,对504眼井(涉及晋城市15眼)逐一核查。完成地下水关井数量和压采水量任务,确保关井压采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储备及工程实施,做到全覆盖、全整治。
(2)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在现有水资源超载地区未解除前,暂停审批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除合理新增生活用水及水权转让获得用水)。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晋城市关闭地下水井15眼,其中高平市10眼水井(高平自来水公司3眼、晋煤天源3眼、厦普赛尔公司2眼、上玉井村1眼、北阳社区1眼),市自来水公司5眼水井。晋城市关井压采任务已全部完成。
(2)按照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要求,晋城市未新增审批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相应水源取水许可。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2日,共10天)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宋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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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