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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3-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由2013年度晋城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市、区)政府”)、晋城市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市级机关”)和晋城市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市政府综合大楼261A室,电话0356-2198496,电子邮箱:jczwzzs@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明显增强,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明显增加,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做到人员、职责、制度“三落实”。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筹规划、全面负责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公开审核及报送传输等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晋城市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等法规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方式和审批权限。做到内容公开有依据、工作管理有机制、运行结果有保障,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及时、准确公开。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公开领域不断拓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函〔2013〕94号)文件要求,对当前九个重点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工作职责细化分解,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二是宣传平台不断延伸。在加强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的同时,在政务大厅、档案馆和科技图书馆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将83家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摆放,方便公众查阅。

(三)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采取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和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切实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保密审查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晋城市政府和晋城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文件,实行由市政府办公厅文秘科初审、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和拟公开信息,由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方可公开。

(四)畅通公开渠道

一是按照“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加强与“晋城在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衔接,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系统使用、信息发布等进一步改进,做到了信息更新及时、内容更加丰富、程序更加规范。二是加强《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制度建设,将《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在网上发布电子版,更方便公众查阅。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制度。三是鼓励各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服务热线、报刊、广播等渠道,丰富公开方式和载体,有效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54条,其中市级机关5832条,县(市、区)及开发区12022条,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893条,占5%;决策类信息178条,占1%;政策法规类信息679条,占3.8%;行政职权类信息946条,占5.3%;工作动态类信息7213条,占40.4%;其他信息7945条,占44.5%。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晋城在线”作为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行了优化,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机关与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还与市级机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建立了链接,增强了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公报

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大事记等信息。市政府公报每月一期,通过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达3850多份。各县(市、区)也陆续出版政府公报,公布辖区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局已汇集了83个市级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500多人次。2013年,市政务大厅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协助下,汇集了83个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县(市、区)在政务大厅设立了信息公开查阅点;全市两级政务大厅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76000多人次。

4.新闻发布会

2013年成功举办了4场新闻发布会,分别是:晋城市环保局召开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市政协联合召开“两会”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召开简化户籍办事程序新闻发布会;太行山国际文化旅游节组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函〔2013〕94号)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各牵头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目前,各项重点工作都取得了有效进展。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本市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等方面,切实加强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简政放权工作,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结合国家、省、市取消、合并、下放行政审批工作精神,认真协调组织我市各行政审批实施单位进行相应的取消、合并工作,对市直40个单位保留实施的108项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期限等要素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经市人大批准后,及时通过“晋城在线”门户网站公开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草案,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认真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据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保障房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保障房分配信息公开。在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中,在网络媒体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各类保障性住房配租(售)过程中,严格实行公开抽号、选房的工作机制。三是保障房管理信息公开。对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纳入轮候的对象在政府网站上永久公示,同时公布各级住房保障部门举报电话,畅通异议申诉和投诉举报渠道。四是充分运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现场张贴公告等渠道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把本部门政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在工作动态、监管信息、通知公告、下载中心等栏目,及时公开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信息。二是以国家级、省级、市级电视、电台、报刊、网站等外界媒体为平台,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在监管工作创新的学校食堂负责人“陪餐制”、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专柜销售、化妆品监管明白墙等特色做法,树立部门形象,提升部门地位。三是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和公开日常监管各类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监管成效,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在环境审批和核查信息公开方面,在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依据的现行法规、政策等基础上,及时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和审批信息、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者闲置审批情况、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等。此外还公开了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生态示范创建情况、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情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及绿色生态工程进展情况等信息。二是在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方面,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3年6月5日起开始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对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进行了公开;10月1日起在环保网站增设了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专栏,统一公布国控企业的自行监测信息。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依托“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手机短信宣传教育活动,发送安全提示手机短信40万条;开展了电视公益广告宣传教育活动,当地电视台播出主题公益广告;开展了主流媒体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主流媒体传播安全生产信息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在12358价格服务网上及时公开日常市场价格巡查动态、重大节日市场监管信息以及价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开展、完成情况。上网公开涉及医疗服务价格、房地产价格、中秋国庆市场价格监管、价格举报咨询件受理情况、机动车驾培机构培训收费等多个民生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信息。与主要媒体密切协作,积极宣传普及价格和收费监管工作。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征收部门网站建设,及时将房屋政策法规、征收告知、评估机构选定情况、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等通过网站公开。同时加强拆迁现场的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征收告知、评估机构选定情况、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摸底情况、无产权房屋认定、分户补偿等信息在征收范围内公开。

9.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类信息的公开工作,主要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特长生招生办法及录取结果,中、高考加分情况公示,普高自主招生办法、录取情况等。文广新系统各单位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各单位充分利用网站和政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搜集市民意见建议,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要求公开“数字电视办理规划、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申请人要求已在规定工作日内回复并备案。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接受市民咨询36842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52894人次、电话咨询165927人次、答复率100%,网上咨询34976人次、答复率100%,市长热线14624件、答复率99.93%。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工商登记、年检服务,住房建设和供水、供气、供暖、供电,家电汽车下乡政策、农机补贴政策、地震科普知识,物价稳定、税收征管,公司改制、民营经济,公务员考试、残疾人保障、城市低保、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等方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3年,市、县两级财政均将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保障了全市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运行。2013年全市未收取任何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的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流动性较大,多为临时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性不足,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二是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市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努力建设公开、透明和人民满意的政府。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

首先,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地宣传讲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拓宽思路,提升能力。其次,明确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变动上报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

(二)拓展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

首先,深入实施《条例》,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国办从2012年发文确定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2012年是8项,2013年是9项。今年要继续抓好2013年国家、省安排部署的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9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其次,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主平台,丰富公开形式和公开渠道,有效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推进督促检查,加强工作指导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工作。组织落实好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以评促进,以考促优,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单位予以督促,对信息公开主动、及时的单位予以鼓励,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结合近几年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规范创新公开的形式,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