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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2014年度晋城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市、区)政府”)、晋城市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市级机关”)和晋城市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市政府综合大楼261A室,电话0356-2198496,电子邮箱:jcxxgkb@163.com)。

一、概述

2014年以来,根据《条例》要求和国家、省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市继续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在落实条例内容、夯实工作基础、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014年以来,我市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综合发挥层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等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时对全市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控,采取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等办法对全市各级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和各单位联系,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完善、规范网上公开内容。

(二)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我市准确把握《条例》内涵和《意见》要求,明确“一事一申请”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同时对有关记录保存备案。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信息公开范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呈现多样化

在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各级各部门不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部门办事窗口、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等传统媒体发布政府信息,还积极推进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新平台,基本形成了传统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多层次、广覆盖的立体公开体系。

(四)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丰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立有效的信息报送保障机制,我市在年初重新申报登记了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要求,于2014年12月12日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对市直各部门及所辖县(市、区)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努力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75条,其中市级机关6021条,县(市、区)及开发区27254条,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1331条,占4%;决策类信息832条,占2.5%;政策法规类信息1830条,占5.5%;行政职权类信息1531条,占4.6%;工作动态类信息14108条,占42.4%;其他信息13643条,占41%。

(二) 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晋城在线”作为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行了优化,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机关与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还与市级机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建立了链接,增强了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公报

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大事记等信息。市政府公报每月一期,通过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达3850多份。各县(市、区)也陆续出版政府公报,公布辖区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局已汇集了83个市级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700多人次。全市两级政务大厅、便民服务站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82000多人次。

4.新闻发布会

2014年成功举办了6场新闻发布会,分别是:晋城市召开“两会”新闻发布会;晋城市工商局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晋城市商务局召开“15分钟便民商圈”建设新闻发布会;晋城市旅游局等单位联合召开“畅游卡”一卡通新闻发布会;晋城市中院召开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晋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目前,各项重点工作都取得了有效进展。

1.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及时公开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及时公开受理机构、实施依据、审批条件、办结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监督渠道等信息。2014年,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59项,委托固定资产投资审批事项15项,下放扩权强县试点县审批事项1项,扩大下放范围1项。二是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我市不断加大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力度,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公开事项、公开依据、条件、程序、地点、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市全面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一律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出台了《晋城市“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加大了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市本级在全面公开财政总预算、决算报告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市本级各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市本级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已全部公开,公开部门由2013年的49个部门扩大到2014年88个部门,除1个涉密单位外所有市直部门全部进行了公开。市级总决算已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决算已公开的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情况。一是在国土资源方面,加强了征地范围、补偿、安置等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把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在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土地市场”专栏,增加了“办事进度查询”和“审批结果查询”两个模块,及时公布征地报件工作进展和审批结果情况,确保广大群众对征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二是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建立了房屋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房屋征收政策法规、征收告知、评估机构选定情况、补偿方案、征收决定等信息。2014年,我市共有征收项目6个,作出征收决定6个,整个征收过程全部通过门户网站、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公布公示,确保了房屋征收程序合法性。三是在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截至2014年底,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8631套(其中:公租房788套、限价房2855套、城市棚户区4073套、工矿棚户区742套、林区棚户区改造156套、中条山林局林区棚户区改造17套)。我市对市区2014年限价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三期进行了公开配售,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局官网、太行日报以及电视台进行了公开公示。四是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和具体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建立建设工程信息平台,各工程项目信息、信用信息公开目录以及项目公开数据和信用数据等录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该平台的建立,可实现工程项目报建和施工许可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五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各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制度,对每一宗土地流转都建立流转台账和流转合同。各级政府建立土地流转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截至2014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近29.8万亩,以转包方式流转15.45万亩,转让方式流转1.5万亩,互换方式流转2.8万亩,出租方式流转6.1万亩,入股方式流转0.7万亩,其他方式流转3.2万亩,依法维护了农民承包土地合法权益。六是在政府采购方面,我市积极拓展媒体公开渠道,将中国财经报、山西政府采购、晋城在线和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作为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四公开”,即项目采购信息、采购程序环节、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中标全公开。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发布各类招标及中标信息672条,公开预算金额43180万元,公开中标金额37567万元,共吸引全国900余家供应商前来竞标,大大增强了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方面,及时主动公开在我市主流媒体上公布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情况。在晋城科技信息网设立网上项目申报大厅,实行科技项目网上申报、受理。二是在医疗卫生领域,主动公开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机构环境、医疗服务信息、特殊服务告知、服务价格及收费等情况;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澄清社会上流传的不真实信息。三是在就业信息公开方面,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积极拓展就业岗位,周末定期在晋城市人才市场举办就业人员招聘会。四是在社会保障方面,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工作,将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名单、领取低保金情况和低保资金使用总体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公开工作,实时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等8大项31小项的污染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在相关网站按时公布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改善环境质量攻坚行动情况、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污染减排信息。二是在安全生产领域,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等文件,举办了安全生产专家“四责”、新《安全生产法》等专题讲座,实现了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常规化,并将督查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官网及时公布。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救援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在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方面,市属国有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形式以企业网站为主,重点公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产品销售完成情况、经营目标发成情况、重点项目投资情况等。四是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积极宣传和报道在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中形成的一系列特色、亮点做法,在餐饮监管过程创立的“脸谱”公示制、透明操作法、违规行为“撕分制”“四查两透明”工作法等均以信息的形式被国家、省各类媒体报道,收到良好效果。五是在企业信用信息方面,我市按照省政府有关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等规定,加大对全市辖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对企业市场准入、存续和退出实施了全过程信用监管,建立了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并以此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营造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级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并备案。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接受市民咨询42716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65840人次,答复率100%;电话咨询186329人次,答复率100%;网上咨询33041人次,答复率100%;市长热线41950件,答复率99.93%。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住房建设和供水、供气、供暖、供电,物价稳定、税收征管,行政许可、工商登记、年检服务,家电汽车下乡政策、地震科普知识,公司改制、民营经济,农机补贴政策,公务员考试、残疾人保障、城市低保、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等方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市、县两级财政均将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保障了全市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运行。2014年全市未收取任何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的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如国办安排部署的重点领域和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在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中,会议和领导活动偏多,行政经费开支、行政收费项目和标准、“三公经费”、征地拆迁等领域政府信息少。二是公开的实效有待增强。有的单位公开手段仍依赖党报报刊、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网络、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利用不足。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单位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能有效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5年,我市将紧紧围绕国家、省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要继续加大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和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

(二)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于依申请公开比较集中的事项,加强会商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的研究,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继续提升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依托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加强解疑释惑,积极予以回应,做好政策解读。

(四)继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考核

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创新督促检查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注重对财政、国土、环境、教育、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推动公开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五)继续提升队伍素质

以建立一支专业、稳定、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为目标,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积极开展交流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