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06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024年,晋城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策公开,突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2024年,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5万余条、市政府公文10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宣布废止市政府公文61件。全年共编发《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发行1800份。其中,刊登市政府文件15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4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2024年度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8件,同比增长59.55%;办理720件(含上年度结转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683件,占比94.86%,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37件,占比5.13%,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本年度办理结果中,予以公开226件,占比31.38%;部分公开87件,占比12.08%;不予公开22件,占比3.0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62件,占比50.27%;信访举报投诉等不予处理14件,占比1.94%;逾期未补正等其他处理9件,占比1.25%。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99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4件,复议后起诉1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规章整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市现行有效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243件。集中更新清理已公开政策文件,2024年清理废止以晋城市人民政府名义或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共61件。动态调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3个,对政府网站上达到公开时限、不需要长期保留的11821条信息进行了清理归档,组织开展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敏感信息的专项整治。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数字化规范上网政策文件。晋城市政策文件库于2024年12月初上线运行,共收录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约11000余条,文件库具备分类检索、精确检索等多种功能,可自定义热搜排行,实现内容置顶,内容屏蔽等功能,提供文字版和图片版的下载。二是推动实现了12345热线业务知识库与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智能问答平台业务的互联互通,共推动知识库信息共享5.3万余条。三是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工作。2024年对全市30家政府网站和134个政务新媒体抽检百余次,月度全覆盖检查通报12次,季度全覆盖检查通报4次,共督促整改栏目内容、互动交流不更新等问题百余个。

(五)解读回应方面。2024年晋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2篇,“市长信箱”受理网民来信1175件,办结1175件,办结率100%。围绕重要改革举措、关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如消费品以旧换新、《晋城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举办17场市政府新闻发布活动。2024年6月17至21日组织开展了全省首家、晋城市首届政府开放周系列活动,21家市直单位共同参与,2400多名企业代表、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和网民代表等参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年度重点任务,重大决策部署,利企惠民政策、全面健康等主题通过现场参观、政民恳谈、政策解读等形式,真正将政策解读转化为群众和企业能够直接受益的实用信息。

(六)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在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印发了《晋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巡查制度(试行)》《晋城市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巡查制度(试行)》,严格执行《晋城市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晋城市人民政府公报管理制度》《晋城市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晋城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制度。二是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水平上持续发力。定期组织培训,2024年将政务公开纳入2024年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课程、晋城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课程,通过市县分级培训,确保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38

28

2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4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24

行政强制

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3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81

19

0

0

18

0

7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1

4

0

0

1

0

2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9

0

0

0

8

0

87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5

0

0

0

0

0

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1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5

14

0

0

7

0

3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1

0

1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1

0

9

(七)总计

683

19

0

0

18

0

7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8

30

40

1

99

25

9

2

8

44

11

1

3

2

1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2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平台建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内容发布还不同程度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实用问题;二是部分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切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整改等全链条工作制度机制,强化经费保障,持续加强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二是高度重视业务骨干培养。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方式,提高各级队伍对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确保申请能够快速、准确地得到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城市各级行政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xxgk.jcgov/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