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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晋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9号)的文件要求,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包括解读重点、解读时间、解读形式、解读渠道等;解读材料要对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重点说明。要优化解读形式,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避免政策误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做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工作,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等相关部门的主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提升解读回应实效。探索运用转告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吹风会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交互性强、传播迅捷的特点,提升解读回应的到达率和影响力。〔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提高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要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本机关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探索建立执法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检结果全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及时组织公布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进一步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2019年全市8件民生实事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部门要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选择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较强的项目予以重点公开。项目公开的基本内容,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实施周期、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等7大要素;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公开。〔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及早部署地级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功能,重点提升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水平,提高全市政府网站科学管理水平。〔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要切实解决好部分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和账号开设随意性强等突出问题,按照集约节约原则,统筹移动客户端应用系统建设,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快速回应关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人民政府要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修订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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