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宣贯暨一体化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25-09-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数据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日前,市数据局组织召开了《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宣贯暨一体化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操作培训会。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参加了培训会议。
会议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亮点、核心内容等方面,同时结合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度解读,帮助参会人员精准把握《条例》核心要义,明确了各部门提供和使用数据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为今后依法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划清了“红线”和“底线”。同时,还对一体化数据综合管理平台进行了现场操作演示和培训。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提供了根本的法律遵循,标志着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实施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压实责任,切实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机构,尽快熟悉平台操作,提高数据编目、挂接、申请、使用等各环节的操作能力,确保数据“供得上、流得动、用得好”。要强化应用创新,深化“一数、一源、一标准”治理,重点围绕服务企业群众,提升政府运行效能,促进城市治理等方面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要确保数据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分类分级管理要求,确保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下一步,市数据局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紧紧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目标,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平台化、流程化、标准化,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统筹管理和精细化水平,让数据要素活力充分迸发,赋能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