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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晋城市教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教育局网站https://xxgk.jcgov.gov.cn/szfgzbm/jcsjyj/zfxxgknb_31140/)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城市建设路363号,电话0356-2066161,电子邮箱:jcsjyj@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年来,我局通过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268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68条,解读政策、文件10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2项目。1项已答复反映人,1项正在办理中,转办至下一年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年来,我局加强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修订完善了局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保密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流程、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了信息发布管理的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在局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设了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教育服务栏目,并及时进行更新对接省级平台,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教育事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纳入新媒体统一云监管平台,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错误及时纠正,确认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晋城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不高,数量偏少,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二是政策解读规范性虽然有所提升,但距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三是在全院政务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还需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改进,一是继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针对国家、省及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通过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方面,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开展督促检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及时通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科室抓好问题整改。三是丰富解读形式,聚焦教育职能和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让百姓更便捷理解政策,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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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