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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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04-19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

兜实最底线的民生保障

1.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研究制定2020年农村低保扶贫行动计划,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全力落实兜底保障任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努力缩小保障差距,实现整体提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政策,充分发挥“救急难”的工作效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分散人员照料服务。继续健全完善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与省级核对平台做好衔接工作,推动完善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开展2020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2.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实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健全全市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从社会、政府、家庭等多方面促进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支持引导专业组织为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孤儿生活保障力度,落实市、县两级配套资金,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实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积极申报“明天计划”项目,为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继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推进“福康工程”,加大相关政策宣传,畅通服务渠道,有效保障相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继续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发放补贴。积极开展慈善公益服务,加强对慈善工作的监管,指导做好“福彩助学”“福彩助警”等福彩公益项目开展。继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相关政策,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救助程序,积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走失人员提供寻亲服务,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

强化最基础的社会治理

1.大力推进城乡自治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和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基层自治工作。组织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落实《晋城市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专项规划(2018-2020年)》。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县(市、区)继续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村务联席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建设。指导各地继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升城乡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试点经验,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新格局。继续扶持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提档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活动场所面积500平米以上的比例。继续推进合并行政村工作,2020年2月底合并工作基本完成,3月份进行总结。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动提升乡镇、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协助有序推进移交工作,强化社区服务供给,促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融入社区。持续推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督促各县(市、区)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初步实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依法公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加快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建设;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培训,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升社会组织竞争力;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考核机制,继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不断加强社会组织“三基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努力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大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素质。积极推动在城乡社区、民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开展实名注册工作。

做好最基本的社会服务

1.落实养老服务业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各项后续工作。持续提升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水平。实施敬老院提质升级,逐步淘汰房屋简陋、设施陈旧、安全系数低、入住人员少于20人的敬老院。加大养老护理员及养老院院长业务培训,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维持在90%。继续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冬暖工程。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动公建民营、股份制、PPP模式等养老服务新模式。加强养老扶持资金的监管工作。

2.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和推动阳城县、陵川县殡仪馆开工建设,高平市、沁水县加快殡仪馆建设进度。各县(市、区)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处公益性公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以村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补助和扶持力度。把丧葬习俗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推进丧葬礼俗改革不断深化。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继续实施殡葬惠民减免政策。

3.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推进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做好部门间网络互联、数据共享交换和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全面落实婚姻登记有关政策,加强婚姻登记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婚姻登记窗口的服务水平。

4.稳步推进福彩事业发展。扎实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履行好专项行政管理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继续积极努力配合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区划调整。进行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编印出版我市政区图、市区图、《晋城市地名录》,配合部、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志》等图录典志的后续编纂工作。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成市界晋城运城线(运城牵头),协调埋设晋临运界桩,县界沁水高平线(沁水牵头)的年度联检任务。强化平安边界建设。排查边界地区纠纷隐患,依法妥善处理边界争议,完善界线有偿巡视、界桩有偿托管工作机制,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