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发布日期:
2025-04-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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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
进一步做好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近日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
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提标后
我市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从1320元/月·人
提高到
1405元/月·人
机构集中养育的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从1975元/月·人
提高到
2110元/月·人
新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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