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发布日期: 2025-04-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民政局

为全面落实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

进一步做好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近日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

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提标后

我市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从1320元/月·人 

提高到

 1405元/月·人


机构集中养育的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从1975元/月·人 

提高到

 2110元/月·人 


新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