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民政部牵头组织在京召开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落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工作。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相自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6年,国务院要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截至2021年第2季度,已分别惠及困难残疾人1198.1万人,重度残疾人1481.3万人,有效缓解了残疾人群体的基本生活困难和护理困难,是残疾人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实现全面小康的坚实制度支撑。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对于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地要按照《意见》有关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残疾人两项补贴,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策衔接。要按照《意见》提出的精准管理、便民利民等要求,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联审核、民政审定权限一次性下放到乡镇(街道),建立与养老、孤儿等相关数据定期复核机制,建立基于人脸识别生存验证功能的精准复核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要运用大数据监测方式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办证残疾人、新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人,进行一次性政策告知。要借鉴“渝快办”“天府办”等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对接的做法,为群众提供多渠道、本地化“掌上办”“掌上查”服务。要做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核发管理,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的操作流程,确保新申领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评定符合标准和程序。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技术保障,强化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鼓励开设生存验证功能,确保线上、线下发放数据一致。要根据当地实际工作需求和财力情况合理编制预算,科学安排补贴资金。要加强监督保障、严格发放管理,做到按月、准时、足额发放补贴。要加强舆论保障,提升残疾人政策知晓度,广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扶残助残的典型案例,引导激发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会上,北京、内蒙古、江苏、江西、宁夏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作了典型经验交流。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及信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民政、财政、残联及信息化工作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