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8-04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人事教育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计划财务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察科
负责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
(三)区划地名科
拟定全市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文件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办县乡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标准化处理;负责全市标准政区与地名地图、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四)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养老工作和儿童福利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五)慈善和社会事务科
负责婚姻、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慈善事业、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指导社会“三无”人员的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和全市精神卫生防治等工作。
(六)救助科
负责监督实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办法和救助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社会救助的法制化建设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
(七)殡葬管理科
拟订殡葬管理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牵头落实全市推进殡葬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公墓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