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8/2020-0121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27日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 ||
发文字号: | 晋市人社函〔2020〕3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3月31日 |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发布日期:
2020-03-31
发布机构:
晋市人社函〔2020〕32号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扶贫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9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调度掌握疫情期间各县(市、区)人社扶贫工作情况,按照省厅要求,从3月2日开始,建立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扶贫工作日调度监测制度。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确定专人(扫码进群),每日下午4:00前及时统计上报疫情期间人社扶贫工作动态情况,重点是贫困劳动力返岗保障、培训就业服务等情况(见通知附件)。
联系人:李向东
联系电话:0356-2199426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