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8/2020-0123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27日 | |
标 题: | 关于批转《晋城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人社函〔2020〕161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30日 |
关于批转《晋城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市人社函〔2020〕161号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批转《晋城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制定的《晋城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
晋城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精神,现就我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晋城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晋城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中评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发挥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评审工作公信度。
2.坚持全面考评、注重实绩,严格评审工作规定,严格把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不断增强评审工作权威性和科学性。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评审范围
参评人员必须是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社、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广播电视台(中心)以及企事业单位中在新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评审条件
(一)政治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二)学历条件
申报评审者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审查。
(三)资历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编辑):取得大专学历的,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即为201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即为2018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2.申报记者(编辑):任助理记者(编辑)满4年,即为2015年底前任助理记者(编辑);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为2017年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四)专业能力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编辑)要求掌握一定的新闻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基本掌握采访、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2.申报记者(编辑)要求熟练掌握采编专业技能,承担并完成多项采编任务,有一定工作业绩;要有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新闻领域的基本情况,能较好地处理各种新闻体裁的作品,有较高的写作水平。
(五)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编辑),要求新闻采编代表作不少于3篇。
新闻采编代表作指任现职期间特别是近两年本人单独或第一署名在任职单位(报、台、网)公开发表且与工作岗位相符的新闻稿件、编排版面、摄影资料、音视频资料播出版文稿、节目策划案等代表作品。
2.申报记者、编辑,任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承担多项主要采编任务,新闻采编代表作不少于5篇。
(2)有以下获奖情况之一的:
①至少有1件新闻作品获得“山西新闻奖”或“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三等奖以上;
②至少有1件新闻作品获得省级行业新闻奖(须由省委宣传部或省记协参与)二等奖以上;
③至少有一件新闻作品获得市级新闻奖(须由市委宣传部、市记协主办)二等奖以上;
④由省委宣传部、省记协或市委宣传部、市记协表彰的优秀新闻工作者;
⑤在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和市委宣传部开展的深化“走转改”等活动中,有文件明确规定与职称评定挂钩的奖项获得者。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或市级以上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六)考核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申报初级人员近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要在称职以上;初级晋升中级人员,近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称职以上。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省市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须参加晋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网络学习,且考试合格。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业绩成果符合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要严格实施“三次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三)严格申报审核。申报推荐参加中、初级职务资格评审者,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四)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需在承诺书中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评审程序
(一)组建执行评委会。由市人社局会同市中评委,从评委库中抽取确定执行评委,组成当次评审的执行评委会。执行评委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组织学习掌握国家及有关职称评审政策,明确评审程序、评审条件,强调评审纪律,确定执行评委分组名单。
(二)评阅申报材料。评阅申报人员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及其他材料,提出能力业绩评议意见。
(三)专业答辩。申报人员进行现场答辩,评委根据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提出针对性问题,重点考察其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综合素质。
(四)评委会评议。根据材料评阅及答辩情况,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对有争议的参评人员进行审议。
(五)评审表决。全体执行评委在听取评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评审通过率进行无计名投票表决,拟通过人选赞成票须达到出席评审会议执行评委数2/3以上。答辩淘汰率不低于10%。
(六)公示。市中评委在评审结束后,将拟通过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结果确认。拟通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并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材料报送要求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含《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五份,胶装)。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报告。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集中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报送材料时须出具单位推荐报告。推荐报告每人一份,不能混用。推荐报告要求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作出全面评价,连同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三次公示情况表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申报初级填写近3年考核情况,申报中级填写近4年考核情况,需提供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附页)。
4.晋城市申报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评表。考评表各栏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凡需填写的栏目不能空栏和涂改。推荐单位或部门意见要完整、准确、工整。
5.个人专业工作报告(1500字左右)。
6.本人代表作(初级3篇,中级5篇,需填写主要新闻采编作品目录表,并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
7.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中级提供,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
8.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论文发表的有效期刊、杂志为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刊物,而且必须是任现职期间所撰写,多人合作署名次序须是第一名(1500字以上)。(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
9.任职以来各种奖励、成果、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
10.中级答辩论文要求一式三份,个人信息不出现在标题和正文部分,只在打印纸头的密封栏内显示,论文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市、区)”等表示。答辩论文不装入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中,也不在评审材料目录上填写。
11.第2项—第9项所有报送材料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按要求顺序编排目录,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套),文字材料及复印件均需首页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12.报送材料时需交二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用于办理资格证书,照片装入信封,注明工作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八、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均由单位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过期不予接收。
2.报送地址:晋城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办公楼520室,电话2023786)。
3.报送表格下载方式: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等,请各单位登录邮箱自行下载。邮箱:jcsxcbgbk@163.com,密码:jcsxcbgbk123。
4.本《安排意见》未及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