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我局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此项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等级保护测评。
二、实施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被选中的单位须完成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1个二级系统开展测评,衡量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措施和技术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否具备了相应的安全保护能力,找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等级保护咨询服务
包括等级保护政策(标准)、信息系统等级变更、等级保护建设整改、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等级保护测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1.安全技术测评:包括物理环境、网络环境、网络边界、系统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测评。
2.安全管理测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测评。
3.形成分析报告。依据测评结果和测评标准,对系统进行安全现状分析,形成相应的分析报告,为下阶段开展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4.编制整改建议书。依据测评标准,结合分析结果,编制整改建议书。
5.编制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依据测评标准,对照分析结果和整改建议,协助制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协助等级保护整改。根据整改建议书中的建议,协助完成测评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再次对信息系统进行复测,以验证整改有效性。
7.形成等级测评结论及测评报告。完成测评工作和整改后出具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预算不超过6万元(含税)。
四、申报单位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可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查询(提供证书复印件、目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声明函;
(六)服务方案,团队成员简介、相关服务业绩及承担本项目能力等;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技术及专业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公司技术人员配置情况。具有信息安全等级评测师(高级)证书、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中级)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等情况;
(五)获奖情况;
(六)项目报价。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00前。纸质材料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7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比选结果将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张宁波;联系电话:0356-2199485。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