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晋城市本级参保企业申领稳岗返还的公示(六)
发布日期:
2024-12-16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28号)精神,现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2户参保企业和返还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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