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晋市组通字〔2019〕62号),经市人社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12日18:00时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0356-2199428
附 件:申请人员名单.et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