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22〕31号)第九条: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稳定运营且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或净服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50万元。经审核,晋城市鲲鹏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年营业收入达到2.25亿元,拟拨付该单位2022年度运营奖励50万元。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零工市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22〕44号)第九条:市级零工市场经考核成功提供就业服务达1500人次/年的,奖励15万元运营经费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提供就业服务500人次/年的,增奖5万元运营经费补助;最高奖励30万元运营经费补助。经资料审核,晋城市捷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百纺零工市场)2022年度成功提供就业服务人次1510人次,拟拨付该单位2022年度市级零工市场运营经费补助15万元。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8日—8月4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创业就业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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