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阳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晋市人发[2020]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刘锋的提请,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通过,决定任命:
马阳光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马阳光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