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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稳岗政策汇总——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发布日期: 2022-11-04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

参保企业招用 2022 年度高校毕业生,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 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 2022 年底。

咨询电话: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218163

二、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小微企业年度内新吸纳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补贴。新吸纳 100 人以下的按 1000 元 / 人标准给予补贴;100 人以上按 1500 元 / 人标准给予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型企业,参照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政策实施期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

咨询电话: 市 直 2199450/ 城 区 2286509/ 泽 州 3033617/ 高 平 5221387/ 阳城 3200215/ 陵川 6208311/ 沁水 7021878

三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 1 年、招用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咨询电话: 市 直 2199486/ 城 区 2286509/ 泽 州 3033617/ 高 平 5221387/ 阳城 3200215/ 陵川 6208311/ 沁水 7021876

四、我市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我市企业新吸纳毕业 5 年内大学毕业生,三年内给予企业承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 市 直 2199486/ 城 区 2286509/ 泽 州 3033617/ 高 平 5221387/ 阳城 3200215/ 陵川 6208311/ 沁水 7021876

五、就业见习补贴

企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的,企业可按季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

咨询电话: 市 直 2138105/ 城 区 2299308/ 泽 州 3033180/ 高 平2238911/ 阳城 3200289/ 陵川 6203679/ 沁水 702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