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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稳岗政策汇总——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创业就业政策

发布日期: 2022-11-04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想创业

一、发贷款。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 30 万元,中小企业最高 300 万元。

咨询电话:市直 2218201/ 城区 2299303/ 泽州 3033617/ 高平 5221387/阳城 3200231/ 陵川 6208311/ 沁水 7021021

二、驻基地。入驻人社部门认定创业孵化基地,按照每平方米每天 1 元标准给予入驻实体场地租赁补贴,每户每年最高 3 万元,最长不超过 3 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场所,免费向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

咨询电话:市直 2199486/ 城区 2286509/ 泽州 3033617/ 高平 5222048/阳城 3200215/ 陵川 6208311/ 沁水 7021021

三、减税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日起,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144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咨询方式:当地税务部门

四、去培训。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及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达到规定条件的,以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每人每天不超过 180 元、补贴总额不超过 1800 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补贴。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218023

五、领补贴。领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000 元,总计不超过 5000 元。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 50%。领场地租赁补贴: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 2000 元,补贴期限最长 3 年。

咨询电话:市直 2199450/ 城区 2286509/ 泽州 3033617/ 高平 5221387/阳城 3200215/ 陵川 6208311/ 沁水 7021021


我想提高技能


一、参加培训拿补贴。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可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参加普惠制培训的最高补贴标准为 1000 元 / 人,参加订单式、项目制培训的最高补贴标准为 4000 元 / 人。对有组织输出到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218023

二、领资格证拿补贴。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给予取证补贴,补贴标准为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初次取证 )400 元、中级工证书 600 元、高级工证书 800 元。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218023

三、吸纳就业拿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就业的,实施阶梯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年度内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100 人以下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 1000 元给予补贴;年度内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 100 人(含)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 1500元给予补贴。帮扶车间吸纳劳动者就业的,按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优先吸纳脱贫劳动者就业,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补贴 1500 元。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 1000 人以上且吸纳脱贫劳动力 30% 以上的,同等享受帮扶车间有关政策。帮扶基地可根据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数给予阶梯性奖励,最高奖励 25 万元。

咨询电话:市直 2199450 2199486/ 城区 2286509/ 泽州 3033617/ 高平 5221387/ 阳城 3200215/ 陵川 6208311/ 沁水 7021878

四、创建劳务品牌拿补贴。开展省级劳务协作基地和省级、市级劳务品牌创建活动,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和 6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 2218651/ 市人社局创业就业科 2199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