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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四抓四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到位

发布日期: 2024-04-11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抓手,着力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基层监管责任。

一是抓管理人员培训,促企业责任意识提升。采取集中培训和深入各县(市、区)培训、“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类涉企培训10余次,免费培训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各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300人次,解读《食品安全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20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求,极大提升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抓企业规范自查,促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的最低频次、自查内容和向监管部门报告的内容等,持续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的目的性、有效性。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风险报告率连续多年达100%,有力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抓企业公开承诺,促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依托《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公示栏》,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在内部醒目位置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制作并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晋城市食品安全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公开承诺率达100%。通过公开承诺,有力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经营。

四是抓监督抽查考核,促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指导各县级局及时更新企业数据库,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年度监督抽查考核,连续5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和抽考合格率均达100%,企业参加人数逐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