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
发布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肖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药品处置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2年以来,按照省局要求,我局将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处理活动纳入了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处理活动方案》(晋市市监办发〔2022〕35号),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中,优选了100家具备良好社会信誉、相当经营规模、人口覆盖率高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和规模较大的单体药店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企业,统一制作了定点回收药店标识牌匾,并在有关媒体进行了公示。每月26日作为全市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处理宣传日,开展现场回收暨宣传活动。每半年由定点回收药品批发企业对定点回收药品零售企业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进行集中回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定点企业集中有偿销毁,进行无害化处理。2022年,全市共集中销毁家庭过期药品4.8吨。2023年共集中销毁家庭过期药品4.85吨。
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对过期药品和非法回收药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杜绝过期药品流入市场,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感谢您对加强我市过期药品处置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