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13号提案
发布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民进晋城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商住混合楼底商户“瓶改管”,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为深刻吸取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2023年我市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及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规定和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追溯体系建设。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充装单位和不满足核准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处罚违规充装及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单位。加大对生产及流通领域管、灶、阀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抽检力度。
感谢您对推进我市商住混合楼底商户“瓶改管”,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