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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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370号提案

发布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民盟晋城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依法做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对饮食消费需求也不断提升。随之而来的,乡村小商店、便利店、各类餐饮店与日俱增。这些商店、餐饮店在方便广大农民群众饮食需求的同时,一些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也充分暴露出来。为切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我市积极践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共筑食安晋城,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党政同责,织密食品安全责任网。

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乡两级均成立食安委)并全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食安委主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市7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食安(委)办1712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强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设立市场监管基层55个,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483人,专业化比例84.9%。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配备了食品快速检验车和食品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快检设备,所有市场监管所配备一体化便携式食品检测箱,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实现了食品安全快检服务全覆盖。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市、县、乡、村四级齐上阵,认真履行包保职责。全市3793名干部包保18883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覆盖率、督导完成率、问题整改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配备率实现“四个100%”。

二、全过程监管,筑牢农田到餐桌食安防线。

紧紧围绕“服务型市场监管”理念,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工作方法,突出“一老一小”食品安全,严格食品全领域全过程监管。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持续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深化食品“三小”治理建成特色餐饮经营市场4个餐饮网红打卡地100余个开展“餐饮安全 你我同查”“你点我检”活动,由市民“点单”,监管部门跟进监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开展校园食品守护行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政府连续两年出资40余万元投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公益保,实现全市农村人口全覆盖。

三、社会共治,营造食品安全共建氛围

始终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管理、全民共建持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制培训率、公开承诺率达到100%;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建设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社区、主题公园,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由于农村市场食品经营店经营面积小,分布不均衡,食品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化,加之农村食品经营户多为老年人,视力较差,很多食品无法找到生产日期或辨认不清生产日期,导致仍存在进货查验及记录落实不到位、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各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二是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基层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建设,优先配备急需的执法装备及检测检验设备,保障基层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检得准、验得明。

三是构建共管共治体系。保持电话、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消除举报者后顾之忧。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此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是分布最为广泛,与普通群众接触最为频繁的食品行业,同时,它也是增加就业渠道、提高人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因此,晋城市市场监管部门今后将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地引导、管理、监督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不遗余力的在食品安全上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做好我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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