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370号提案
民盟晋城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依法做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对饮食消费需求也不断提升。随之而来的,乡村小商店、便利店、各类餐饮店与日俱增。这些商店、餐饮店在方便广大农民群众饮食需求的同时,一些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也充分暴露出来。为切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我市积极践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共筑食安晋城,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党政同责,织密食品安全责任网。
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乡两级均成立食安委(办)并全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食安委主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市7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食安(委)办,1712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强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设立市场监管基层站所55个,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483人,专业化比例达84.9%。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配备了食品快速检验车和食品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快检设备,所有市场监管所都配备了一体化便携式食品检测箱,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实现了食品安全快检服务全覆盖。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市、县、乡、村四级齐上阵,认真履行包保职责。全市3793名干部包保18883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覆盖率、督导完成率、问题整改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配备率实现“四个100%”。
二、全过程监管,筑牢农田到餐桌食安防线。
紧紧围绕“服务型市场监管”理念,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工作方法,突出“一老一小”食品安全,严格食品全领域全过程监管。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持续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深化食品“三小”治理,建成特色餐饮经营市场4个、餐饮网红打卡地100余个;开展“餐饮安全 你我同查”“你点我检”等活动,由市民“点单”,监管部门跟进监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开展校园食品守护行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市政府连续两年出资40余万元投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公益保险,实现全市农村人口全覆盖。
三、社会共治,营造食品安全共建氛围
始终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管理、全民共建,持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制培训率、公开承诺率达到100%;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建设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社区、主题公园,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由于农村市场食品经营店经营面积小,分布不均衡,食品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化,加之农村食品经营户多为老年人,视力较差,很多食品无法找到生产日期或辨认不清生产日期,导致仍存在进货查验及记录落实不到位、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各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二是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基层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建设,优先配备急需的执法装备及检测检验设备,保障基层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检得准、验得明。
三是构建共管共治体系。保持电话、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消除举报者后顾之忧。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此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是分布最为广泛,与普通群众接触最为频繁的食品行业,同时,它也是增加就业渠道、提高人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因此,晋城市市场监管部门今后将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地引导、管理、监督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不遗余力的在食品安全上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做好我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