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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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420号提案

发布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志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

(一)市委、市政府办《<晋城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18个“三定”规定和<中共晋城市委政策研究室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等10个调整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字〔2019〕11号)中,对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市建成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无证进行食品销售和经营餐饮摊点、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占用公共场所及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查处其他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二)市政府办《晋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晋市政办〔2004〕4号)明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集贸市场、商场、门店等规定场地以外乱摆摊点、无照和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42次会议通过)中规定:第三条 食品小摊点,是指无固定店铺,在划定区域摆摊设点即时制售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十一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不妨碍交通的原则,规划适宜食品小摊点经营的区域和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禁止食品小摊点经营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综上所述:校园周边除有形市场、固定门店、划定区域之外的无证经营流动摊点,应由市城管理局予以查处;划定区域内的食品小摊点实行备案卡管理,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

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给我市大、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重点考核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年度《全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管,并列为年度考核重点事项。及时对食品销售单位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和动态调整,将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为最高的D级,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二)以监督检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以校园及周边超市、小食杂店等食品销售单位为重点对象,监督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以“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检查食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食品标签、贮存条件等经营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同时排查校园及周边是否设置售酒网点,是否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

(三)以广泛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介,通过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等活动,传播食品安全知识,使大家在购买食品时要会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和营养成份表等(比如市场上销售的“五毛食品”辣条,只要其进货渠道正规、质量检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食用就是相对安全的;可是辣条添加食品添加剂品种多、营养单一,长期食用,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不能满足营养要求,建议青少年少吃),使儿童食品安全知识做到教师知道、学生知道、家长知道、社会知道。二是提高儿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主动做好儿童食品安全工作。三是拓宽学校及周边儿童问题食品的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儿童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使学校及周边经营儿童食品消费环境得到净化,维护广大青少年及儿童的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市县级联动加大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原料来源是否正规、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加工过程及留样是否规范、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查违法行为。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为主线,加大对学校食品原材料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前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监督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肃查处,形成震慑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对从业人员、教师、学生开展营养健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止餐饮浪费等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与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师生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与防护能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加我市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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