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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340号提案

发布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史晋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商住楼高层建筑不断增多,推动电梯数量急增,涉及电梯使用、维护保养的投诉也相继增加。电梯安全使用成为了社会关注度高的难点问题。截止目前,全市维保电梯总台数10877台,其中加装电梯台数361台,维保10层以上电梯6976台,维保单位62家。

为保障全市电梯安全使用,我局对电梯维保单位重点加强监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明职责,推进电梯维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 “两个规定”职责,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电梯安全员“日管控”、电梯安全总监“周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到人、职责落实到位。加强对全市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解决安全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 对故障较高的电梯,重点检查,倒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强监管,推动电梯维保履职到位。随着《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布,从法律层面上明确维保单位职责。(一)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与方案;(二)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维护保养方案和电梯实际使用状况进行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二人且至少一人应当具有相应资格,维护保养现场采取围蔽、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三)不得采用更改软件程序、变动硬件设施、设置不公开的使用密码等手段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四)发现故障或者接到故障通知的,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暂时难以排除的,将解决方案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在故障排除前停止使用电梯;(五)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服从电梯应急处置指挥平台的调度,除不可抗力外,救援单位接到调度指令后,市、县(市)主城区范围内不超过三十分钟,其他区域不超过一个小时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持续推动电梯“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到位,杜绝电梯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严格落实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全市62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健全了设备、人员、隐患“三台账”,深化特种设备“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工作机制。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2023年11月1日,组织主城区范围内维保单位召开集中约谈会,下发专项整治方案,以电梯反绳轮、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维护保养以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等为重点开展了风险隐患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企业796家次,下达监察指令书41份,共查处9起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行为,行政罚款14万元。2024年3月5日,召开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警示教育暨知识培训会,对全市6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拟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星级评定工作,聘请第三方对在晋城市范围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所有单位,含外地注册但依法在晋城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维保点共60余家电梯单位进行星级评定工作,主要从人员管理、资源配置、维保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定,通过打分制,劝退不符合要求的维保单位,保障维保市场秩序公开公正、有条不紊。

三、建平台,提升电梯安全监管能力。我局推动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一中心、两平台、三级救援”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城区局推行了特种设备电子身份证管理系统,实现了“扫码监管”,高平局建设了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809部电梯全部实现物联网监管。推动电梯自行检测改革,我市目前共确认了4家电梯检测机构推动15年以上657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价,将评价结果运用于全市老旧电梯的重大维修和改造。

、抓教育,加大电梯安全社会宣传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电梯安全教育宣传,2023年安全生产月在晋城市儿童公园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并在晋城市中原街小学开展“电梯讲堂”,宣传安全乘梯知识,提高小学生乘梯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规范全市电梯维保市场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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