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
王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举措及成效
肉类产品专项整治:2024年5月中旬,我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市公安、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全省11市中率先出台《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随后,分别于8月和10月下旬召开了2次双月风险会商暨工作调度会,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2379家次,发现问题1204个,已完成整改1162个;行政立案20起,涉案货物169千克,货值0.48万元,罚没款达 5万余元,另有3条摸排案件线索正在加紧查办中;制定出台专项整治文件及制度14份,开展重点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视频共 17次。同时,在10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全覆盖飞行检查,对11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实现了100%覆盖检查,现场处罚3起,移交属地案件线索2条,发现隐患及问题 63 条,当场责令整改 54 条。目前,已为全市所有65家肉制品生产者按照 “一企(坊)一档” 的方式全部建立了治理台账,有力净化了肉制品生产源头环境。
“特供酒” 清源打链专项交叉检查:11月11日至14日,精心组织了全市生产领域 “特供酒” 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交叉检查。抽调县(市、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的22名监管骨干,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14家酒类生产者(其中包括13家生产企业、1家小作坊)进行了全面交叉检查。此次检查共排查发现风险隐患 29 条,其中发现重大风险 “特供酒” 问题 1 条。现场查处案件线索 3 起,其中当场处罚 2 起,移交属地 1 起,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酒类生产加工行为,深化了 “特供酒” 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与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年初风险分级确定的监管频次,全年各级监管单位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582家次,对发现的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实现了检查完成率、问题整改率 “两个100%”,并按规定要求将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全部录入总局智慧监管平台。此外,市局随机监督检查企业30家,所发现的问题也已全部完成整改。
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排查治理:3月25日,及时安排部署了食品生产者环境卫生整治规范提升行动,以醋、酒类食品生产企业为典型代表,引导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问题系统性排查治理工作。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218 家(次),责令整改 151 家(次),已整改完成 140 家(次);检查食品小作坊 289 家(次),责令整改 125 家(次),已整改完成 119 家(次)。
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在食品流通环节,我们始终以守牢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为底线,以 “特供酒” 清源打链行动为主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扎实开展销售环节严厉打击肉类制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过程中,市县两级共排查肉类制品经营主体669家次,进行监督检查1439家次,整改问题346个;立案10起,罚没款4.126167 万元;成功打击假冒牛(羊、驴)肉制品违法案件1件;开展执法抽检111家共150批次,发现涉及动物源成分的7批次不合格肉品。同时,积极开展肉类制品动物源成分快检技术培训,充分发挥销售环节食品快检室在基层日常监管、企业进货查验及便民服务方面的筛查、快检快处作用。此外,对市区内主要食盐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约谈,并周密部署开展了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问题食品排查处置工作。“特供酒” 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2413 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051 家次。
三、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行动成果
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餐饮集中消费区域、重大活动举办地、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精心组织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市系统共检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 176 家,发现并整改食品安全问题 439 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13 份,有效保障了春节期间群众的饮食安全。
校园食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合五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校园食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问题 1219 个,并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达到 100%;下达整改通知书 100 份,约谈学校和企业 184 家,签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26 份,查办违法案件 10 起,公开曝光 3 起,有力维护了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定了《“五一” 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积极组织全市 19 家可能承接旅游团餐的酒店进行食品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市局第二督导检查组对珏山景区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在 “五一” 前夕组织各县级局和执法队,对全市 149 家涉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规范指导,并在 “五一”、国庆节期间对全市 353 家涉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专项检查,共发现进货查验不规范、晨检记录不完整、“三防” 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隐患 220 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无堂食外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系统共检查网络订餐平台 9 家(含自建网站 1 家)、无堂食外卖店 59 家,发现 3 户商家未按照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2 家平台未落实抽查和监测责任。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6 份,立案 3 起;责令平台下线无堂食外卖店 3 家,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商户 22 家,进一步规范了无堂食外卖市场秩序。
纠治校园餐饮相关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纠治校园餐饮进货查验、人员管理、监管执法不严格不到位及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中小学食堂 816 家次,发现问题隐患 1776 条,已整改 1762 条,正在整改 14 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处违法案件 101 起,罚没金额 5.2 万元,向纪检部门移交线索 4 条。利用暑假窗口期,督促 138 家学校食堂等经营主体投入 419.1 万元进行暑期提升行动,完成 “三防” 设备设施提升改造 721 件,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提升改造 120 件,其他设备设施提升改造 630 件,有效提升了校园餐饮保障水平。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了专项整治的范围,涵盖中小学校共 252 所,其中包括集中用餐的公办中小学校 223 所,校外提供 “放心午餐” 学校 26 所,此外,还将涉及 “营养餐” 的泽州县下村镇英杰学校、陵川县成才学校、陵川三宝中学校等 3 所民办学校一并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并确定了 4 方面、8 项的具体清单任务,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法律惩处力度强化情况
在加大法律惩处力度方面,我们积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协作,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对于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原则。2024 年,全市共查办食品类违法违规案件 792 件,罚没款 160.54 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立案 8 件,通过严厉的惩处措施,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切实提高了违法成本,维护了食品安全领域的良好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