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465号提案

发布日期: 2025-12-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争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助力晋城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晋城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了示范城市建设。 

一、深化平台责任落实,筑牢准入防线

一是严格资质审核机制。督促美团、饿了么、行山百业等平台建立“智能审核+人工复核”双机制,对入网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进行动态核验,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要求平台每半年对商户资质进行全面排查,对证照过期、地址不符等问题商户立即下线整改,并提交自查报告。对未履行审核义务的平台,依法采取约谈、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在本地运营资格。

二是强化平台日常监管。推动平台建立商户信用档案,将投诉率、抽检结果、违规记录等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施红黑榜动态管理。对信用评级低的商户限制流量推送,对连续两次被红牌警示的商户强制下线。同时,要求平台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商户数据,包括销量靠前的“网红”商户名单及无堂食店信息,实现政企数据互通。

三是突出网络定向监测。将平台内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在网络集中促销时段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常态化开展定向监测工作,发现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定向监测线索处置率与电商平台检查率均稳定达到 100%。

四是深入开展行政指导。在“6.18”“双十一”“双十二”“网上年货节”等网络促销活动前,联合15个科室对电商行业协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美团、饿了么等电商企业开展集中行政指导,全要素,全方位,立体式的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科室监管责任。

二、创新智慧监管模式,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全域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依托晋城市校园食堂已建成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将网络餐饮商户纳入统一监管系统,重点监控后厨环境卫生、加工操作规范等关键环节。要求月销量5000单以上的“网红”餐饮店和无堂食店100%接入平台,并通过AI识别技术自动抓取违规行为,实现“AI巡检+人工复核”的精准监管。对故意遮挡摄像头或中断监控的商户,实施线上限流、线下检查双重惩戒。

二是构建‘数字+信用’监管体系。整合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数据,建立网络餐饮风险预警模型。通过分析商户证照信息、投诉记录、抽检结果等数据,自动识别高风险商户,触发飞行检查机制。同时,将商户信用等级与平台流量分配挂钩,对信用良好的商户给予流量倾斜,对失信商户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全链条监管,消除风险隐患

一是开展网红餐饮专项整治。对月销量高、投诉集中的“网红”餐饮店,每月按不低于15%的比例实施飞行检查,重点核查原料采购、加工操作、标签标识等环节。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户,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制参与平台竞价排名。

二是加强无堂食店规范管理。针对无堂食店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的特点,要求面积50㎡以下的商户专设分餐打包专区,标配“互联网+明厨亮灶”,并建立原料溯源台账。对未达标的商户,联合平台采取限流措施,倒逼其改善经营条件。

三是突出抓好配送环节管理。全面推行“食安封签”制度,要求商户在餐品包装时使用不可复原的封签,配送员取餐时严格检查封签完整性,消费者有权拒收包装破损的餐品。同时,督促平台为配送员配备专用消毒容器,建立每日消毒记录,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四、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凝聚监管合力

一是深化‘食安哨兵’制度。扩大“食安哨兵”队伍,聘任外卖骑手、消费者代表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对商户资质、后厨卫生、配送安全等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重大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并通过“不露面兑奖”机制保护其隐私。同时,开通“随手拍”举报入口,鼓励公众通过“e治理”平台上传问题线索,形成全民监督网络。

二是推动行业自治与帮扶。牵头成立网络餐饮自治联盟,制定《网络餐饮自治公约》,明确食材溯源、食安封签使用等12项标准,引导商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开展“大企帮小店”帮扶行动,组织知名餐饮企业与小微商户结对,共享客源、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整体合规水平。

三是推动政企协同共治。构建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交流畅通、情况通报及时、会商协作高效的良好关系,加强与行业协会、电商企业的深度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开展联合行动,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浓厚氛围,塑造多元共治的崭新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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