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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4号建议

发布日期: 2026-08-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4号建议的

答  复

陈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下一步重点推进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聚焦标准引领,构建全链条标准体系

当前,我局正全力推进陵川县康养服务领域国家标准研制工作,后续将持续开展宣贯培训与落地推广活动。在此基础上,我局将着力完善民宿经济领域的标准供给:

1.积极推动现行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全市民宿经营主体优先采用已有的国家标准(GB/T)、行业标准(如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及山西省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作为民宿在设施配备、服务流程、安全卫生、质量检测和等级评定等方面的依据,确保民宿运营有标可依、对标提质。

2.加快制定地方特色标准。会同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农林文旅康”融合需求,制定出台一批具有晋城特色的民宿服务与评价地方标准,重点规范“民宿+”模式中的餐饮体验、手工艺展示、户外教学等服务细节,填补产品同质化、与传统文化结合不足的标准空白。

3.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与服务。定期开展民宿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效果评估,推动行业由“无标可依”向“对标提质”转变,从标准化层面助力打造“乡土气、人情味、文化魂”的晋城民宿品牌。

二、聚焦高品质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与监管水平

针对您提到的“运营服务不足、入住即自助”等问题,我局将:

1.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组织民宿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标准、服务、安全等系统培训,推广星级服务、特色服务与人性服务理念,强化商业化与人性化的平衡。

2.加强行业监管与信用建设。建立健全民宿行业信用监管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切实保护民宿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三、聚焦产业融合与政策扶持,助推品牌规模化发展

1.深化“民宿+”标准化融合。围绕“小民宿带动新产业”的目标,推动民宿产业与特色农产品加工、农事体验、休闲农业、乡村文创等二三产业的标准化对接,形成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的全方位标准体系。

2.加强政策引导与资金统筹。在职责范围内,加大对民宿产业民间资本的标准、质量、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广陵川县民宿发展经验,支持陵川县打造“中国民宿第一县”目标,带动全市民宿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感谢您对标准化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