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9号建议
发布日期:
2026-08-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9号建议的
答 复
程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区取缔废品回收点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法定职责,现就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您指出的居民区废品回收点在安全、环保、城市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反映了当前部分区域的实际管理难点。尤其是消防隐患、有毒有害物质泄露风险,以及其与现代化宜居城市发展目标的矛盾,确实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完全认同“优化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的治理方向,并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动相关整治工作。
但市场监管部门无权仅以“位于居民区”为由直接吊销或取缔已合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对证照齐全的回收点,须由消防、环保或规划等部门依法认定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污染或违法建设,并作出责令关闭、拆除等决定后,我单位再配合办理后续撤销登记手续。最终的“逐步取缔”需依靠多部门依法协同、分类处置。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