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70号提案

发布日期: 2026-08-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

答  复

王俊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扶民营企业规范委托生产加工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落实方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于2025年12月12日公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3号),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委托生产范围、资质条件、流程要求等作出全面且具操作性的规定。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办法,以此为根本遵循,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与精准监管,全面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

二、主要工作举措与成效

为破解企业痛点难点,我局坚持“监管+服务”双轮驱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主动对接,精准摸排诉求

聚焦食品民营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诉求,以“局长接诉问诊”活动为抓手,主动对接高平、陵川等地区民营企业,全面摸排企业委托生产意愿、设施设备配置、检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建设等基础情况,精准掌握企业许可申报进度、委托生产资质需求及合规经营困惑。针对食品委托生产加工涉及的资质要求、流程规范、责任划分等核心问题,建立企业诉求台账,实行“一企一档”动态管理,累计对接食品民营企业6家,梳理委托生产相关诉求66条,实现需求摸排全覆盖、问题梳理无遗漏,为靶向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动沟通,强化许可协调

紧扣民营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许可办理需求,主动沟通、高效协同,打通审批服务“快车道”。积极协调市行政审批局,深入高平怡润健康饮品产业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全程跟进核查流程、指导整改完善,助力企业在核查后第二个工作日顺利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破解委托生产资质办理“慢、繁、难”问题。同时,针对山西绿之金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委托生产筹备需求,开展一线座谈指导,协助企业梳理资质短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许可申报路径,推动多家民营企业完成委托生产前期筹备,为企业顺利开展委托生产加工扫清资质障碍。

(三)主动靠前,一线服务指导

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流程合规指导。深入企业一线,面对面解读委托生产范围界定、委托双方资质要求、标签标识规范、成品及中间品检验标准等政策要点,重点讲解商标许可、贴牌生产等常见委托生产方式的合规要点,累计开展政策宣讲、现场指导6场次,覆盖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18人次。针对企业在原料查验、检验留样、生产过程管控等环节的薄弱点,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协助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民营企业委托生产加工全程合规、风险可控。

(四)主动宣传,强化证后监管

在满足企业委托生产诉求、助力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持续强化证后监管服务。主动宣传食品标签标识、成品中间品检验、食品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国标规范,引导民营企业严格落实委托生产各项责任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委托生产企业回访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隐患,保障企业获证后生产质量安全,推动食品民营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切实以优质监管服务赋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防范侵权风险

(一)针对委托生产加工中易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通过行政指导会引导企业在协议中明确权利归属、授权范围及保密条款,防范“贴牌”被动侵权风险;依托“知识产权宣传周”等节点,深入园区开展精准普法,提升企业跨境、跨区域加工自我保护意识。

(二)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在与市中院、市司法局、市仲裁委员会、城区法院合作的基础上,与市检察院建立合作机制,实现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审判、仲裁调解、检察监督有机衔接,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三)知识产权服务指导站及维权援助中心,广泛收集线索、开辟快速维权通道,成立晋城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和3家信息服务网点,发布了晋城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提升了知识产权政务服务效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晋城市市场监管工作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