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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54号提案

发布日期: 2026-08-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54号提案的

答  复

马冠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煤层气标准化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地方标准制定相关方面的问题:市级标准化行业主管部门不具备地方标准制定权限。结合我市煤层气产业快速发展实际,鼓励企业立足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如确需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可由相关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申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各部门的配套文件,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标准”工作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是标准实施宣贯的主体。我局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标准宣传解读、落地实施等工作,全力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同时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

感谢您对标准化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