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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开展“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暨《条例》宣贯活动

发布日期: 2024-06-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月31日,由省市场监管局主办、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协办、高平市市场监管局承办,山西省“放心消费晋万家”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场宣贯活动在高平红旗生活广场举行,省局消保处副处长王爱华出席活动并讲话,晋城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消保工作领导和消保股负责人、全市107家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活动现场,2位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单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向与会人员发放了《实施条例》等相关宣传资料,实地观摩了高平红旗生活广场放心消费创建成果。

王爱华表示,放心消费关系千家万户,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参加无理由退货承诺,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建立先行赔付、异地异店退换货等保障措施,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要加强工作联动,推动协同监管,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消费维权共治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进一步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着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积极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让消费者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鼓励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持续向好注入“消费活力”

宣贯活动结束后,省局特邀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马爱萍现场解读了《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发了2023年度入选《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单位证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了2024年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验收工作,并实地观摩了喜镇苏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情况。

下一步,晋城市局将紧紧围绕"放心消费晋万家"宣传主题,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活动,持续完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努力营造放心消费浓厚氛围,用每个人实际行动和努力,时时处处践行“诚信守法经营、科学绿色消费;消费由你,放心有我”的创建理念,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为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