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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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稽查办案“123”模式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 2023-05-31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围绕中心抓服务,聚焦民生抓稽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利器作用,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从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入手,探索通过推进稽查办案“123”工作法,实现4个效果,聚力构建集成化水平更高、协同化效能更优的市场监管执法运行体系,助力全市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

“1”即一个部门管理。所有案件线索(包括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统一归口市局执法协调科管理。各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举报投诉接收的、上级交(转)办的、其它部门移送的、监督抽检通报的全部案件线索,统一归口执法协调科进行登记备案,建立管理台账,坚持“一个口子”管线索,把好执法办案“第一道关口”。

“2”即两次会议研判。第一次会议,由执法协调科定期组织线索处置会,对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会商研判、分流处置,根据线索性质、涉及领域、管辖区域等,确定由机关业务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或者县(市、区)局具体开展核查工作。第二次会议,由法规科定期组织立案研判会,具体承办单位在对交办的案件线索初步核查的基础上,提出是否立案意见和下一步调查或拟处罚的方向建议,按照会议决议依法依规推进案件办理。

“3”即三个环节制约。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三个办案环节既环环相扣,又相互制约,线索管理、立案研判、案件办理分属执法协调科、法规科和办案机构,相对独立地负责三个环节的具体处置,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协调配合,互为补充。

“123”工作法进一步优化了稽查办案流程,收到了4个效果。一是学用相长素质提升的效果。2次研判会议,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办案机构分析案情谈观点、紧扣查办提建议,研判线索走向、讨论案情进展、探讨适用法律,可以说是一个以案说法的过程、执法理念交流的过程,进一步提升了办案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二是案件查办质效提高的效果。在整个办案流程中,关键环节集思广益、集体讨论,线索是否有价值、处置是否得当、下一步核查方向,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提出初步处罚意见,一套流程走下来体现了科学、严谨的办案理念,确保了案件查办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处罚结果适当。三是办案监管深度融合的效果。在线索研判、案件讨论、查办过程中,针对同一领域多次反映的线索或者部分案件的共性特点,通过分类梳理、集中研判,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完善监管措施,采取行政指导、约谈等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贯彻“服务型市场监管”理念。四是防范办案廉政风险的效果。整个案件查办过程,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局领导各负其责,相关单位分工负责,从线索处置、立案研判、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均严格按程序“阳光”操作,有效避免了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杜绝了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3月份以来,全局梳理转办各类有价值案件线索122条,召开立案研判会11次,核查立案80件,不予立案8件,案件线索数量和质量及立案率较去年同期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