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机构
机构全称:晋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级别:副处级
主管部门: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跨区域、具有全市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和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三)依法查处城区、开发区范围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违规行为。(四)负责市局交办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商)品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核查工作。(五)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各县(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六)宣传贯彻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多形式、多渠道向公众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中案件处置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八)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九)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全称:晋城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机构级别:副处级
主管部门: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检验检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等相关产(商)品的政府指令性的检验检测任务,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三)接受政府及其部门、企业以及公民的委托,提供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等相关产(商)品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研发、咨询、培训等服务。(四)协助承担标准化及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检测方法制(修)订工作和推广应用。(五)承担国家、省和市人民政府对煤层气、天然气等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承担煤层气科学研究、煤层气国家标准制(修)订;为政府开发煤层气产业、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六)负责建立、保存和维护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工作,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测试工作;承担计量标准考核、产业计量及修理、咨询、培训等计量技术服务工作。(七)开展计量标准、计量检定、校准技术、设备检测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开展质量标准、质量技术、质量管理、风险评价、危害分析等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八)承担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部件(附件、介质)的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检测、能效测试、鉴定评审、科学研究、公共服务、人员培训、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安全评价;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分析、司法鉴定的技术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九)指导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推动建立有效的检验检测体系和工作机制。(十)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全称:晋城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机构级别:正科级
主管部门: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开展药械化严重不良反应和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评价;承担监测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等。
机构全称: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机构级别:正科级
主管部门: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受理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咨询投诉举报,分流督办汇总分析相关信息,调解消费纠纷,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发布消费提示。
机构全称: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机构级别:正科级
主管部门: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系统法律法规宣传和干部职工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