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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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TA01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樊光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城乡居民失能者纳入长护险的建议》于2024411日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晋城市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主要是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长护险制度于2021年1月在全市正式实施,按照“政策框架标准化、护理服务套餐化、护理技能星级化、机构管理等级化、辅助器具租赁化”的五化标准发展策略,基本形成了契合晋城市情、多元筹资、规范认定、待遇合理、委托经办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三年多来,长护险试点运行平稳,很好的解决了“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生活困境,受到国家医保局、省政府及兄弟地市等各方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试点制度建设之初,晋城市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随着制度的深入推进,结合我市当前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多次对筹资标准、待遇标准进行测算,并与民政、残联等多部门沟通联系,对城乡居民失能人员进行摸底,尝试探索扩面至城乡居民。但因扩面至居民需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并需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及资金筹集能力综合研判,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度。

您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面的关键环节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参考价值。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国家、省关于长护险制度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试点,在国家顶层设计的基本构架下,在省医保局的政策指导下,将综合考虑我市实际,持续探索扩大参保对象范围,积极开展基金测算、人员摸底等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可持续的政策制度,为更多的失能人员及家庭护航撑伞,持续提升民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