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第0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8-0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王连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老人医疗保险费免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工作要求,2024年预收2025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和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4]15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省医保局统一发文制定,80岁以上老人不在享受财政补助的特殊人群范围之内。(特殊人群范围包括:1.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不含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人员);2.返贫致贫人口;3.低保对象;4.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5.乡重点优抚对象;6.重度残疾人。)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省医保局提出建议,向市政府争取财政支持,争取更多利民惠民政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