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8-0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王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促进县域分级诊疗的建议》于2025年4月11日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县级医疗集团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打包基金结余的70%由县级医疗集团直接留用,30%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留用比例。考核分值≥95分,全部由县级医疗集团留用;考核分值≥85且<95分留用80%;考核分值≥60且<85分留用60%;考核分值<60分不予留用。先期在高平市和阳城县试行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2025年对2022年至2024年三年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等历史数据进行了测算,进一步推行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

根据《关于对2024年度晋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市、县两级经办机构按照绩效评价细则对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2024年度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年度绩效评价。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严格绩效评价程序,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根据《晋城市2025年度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权重费率》要求:DRG分级诊疗病组在2024年26个病组的基础上,2025年增加到36个病组,扩大了分级诊疗病组范围,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局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行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综合考量历史数据、药品耗材集采、分级诊疗以及临床实际等因素,在协商论证的基础上,对权重费率进行适时调整。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