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8-0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张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特殊人群中患罕见病治疗需要的特效药列入医保范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晋城市执行全省统一的“双通道”药品政策,药品目录、适应症及认定标准由省级层面确定。2025年,“双通道”药品从252种增至295种,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您提出的“地舒单抗”药品在“双通道”药品名单中,适用于骨质疏松症(60mg)或实体肿瘤骨转移、多发性骨髓瘤骨巨细胞瘤(120mg);“奥曲肽微球”适应于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符合药品适应症等条件的参保患者按“双通道”结算,不符合的不予结算。“颈动脉体副神经节瘤术后”不属于两类药品的适应症范围。

针对您提出的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体,市医保局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在资助参保的基础上,大病保险给予倾斜支付,医疗救助给予兜底保障,切实稳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省医保局“双通道”支付政策,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类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