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88号建议的答复
陈志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外转病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转诊医院范围及流程,我市已有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在转诊医院完成转诊审批后,转诊备案手续由医院直接办理,无需群众再到医保经办机构跑腿。转诊医院范围为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和各县(市、区)人民医院,精神类、眼科类疾病可适当放宽至具备相应专科资质的市级二级公立医院。各转诊医院按照“逐级转诊、就近就医”原则规范开展服务。对于病情紧急或危重的患者,一律按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处理,不受转诊程序限制。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会诊评估、做好转诊衔接与后续服务的建议,我们深表认同,并已在积极落实:
一是转诊医院会认真梳理患者的病程信息,结合本院临床、医技科室报送的拟转外患者情况,以及其他医院会诊转诊服务中心推送的信息,主动与患者取得联系,耐心介绍相关专家资源和本地就医政策。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医院将组织多学科会诊,并充分尊重患者意愿,积极联系院外专家来本院提供诊疗服务。对于确实需要转往外地就诊的患者,医院也会尽力帮助协调对接相应医疗机构,并做好后续接续性诊疗的安排。能够让患者留在本市治疗的,既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医,也有助于节约宝贵的医保基金。
二是对于病情确实严重复杂、需要转往外地治疗的患者,医疗机构将主动与拟转诊的上级医院提前沟通,积极协助安排住院检查及治疗事宜。待患者返回晋城后,复查、咨询等后续诊疗事项可以在本市医疗机构完成,让群众少跑路、更省心。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卫健部门加快推动远程会诊平台建设,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更多医保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同时保留线下窗口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服务。我们将持续以患者为中心,优化转诊管理,努力让群众看病更便捷、更安心。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