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TA01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9-2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张译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质扩面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20年9月成为国家长护险试点城市以来,积极探索并构建了“1+8”工作体系与“五化”工作思路。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58.4万人,累计支出基金13341.09万元,5940人享受待遇,打造了长护险的“晋城样板”。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目前长护险仅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存在保障范围局限、城乡待遇不平衡等问题。您提出的将城乡居民纳入长护险制度、实现全民覆盖的建议,不仅是群众的殷切期盼,更是我市下一步长护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方向。

一、关于“聚焦制度扩面提质,筑牢长期护理保障网”的答复

您提出将城乡居民长护险制度列为重中之重,力争尽早形成试点方案,我局完全赞同,并已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我局已完成《晋城市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起草,并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计划与城乡居民医保同步征收保费。方案中明确了未就业城乡居民将按年缴费,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助”1:1分担的模式。2027年起步费率设定为0.15%,并规划了5年过渡期逐步达到0.3%,确保制度既可持续又能让城乡居民“交得起、能享受”,推动长护险制度从城镇职工向城乡居民延伸,逐步实现全民覆盖。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与《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33号)精神,我局已启动职工长护险制度对标修订工作,确保我市职工制度与国家顶层设计全面衔接、平稳过渡。重点推进三项任务:一是调整筹资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筹资机制;二是优化待遇清单,细化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的支付标准;三是统一经办流程,推动与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对接。

我局始终将基金安全作为底线红线。目前已建立定点机构准入退出与年度考核机制,对全市长护险定点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实行规范管理。下一步将开展专项检查,对欺诈骗保行为严格执行“零容忍”,坚决守好群众的“保命钱”。

二、关于“优化经办服务供给,打通医养结合堵点”的答复

我局持续优化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评估程序和标准。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站,只要符合基本条件,依申请及时将其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确保入住老年人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切实减轻垫资跑腿负担。在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全面设置“老年人优先”绿色通道,配备老花镜、轮椅、急救药品等便民设施。加速优化“晋城医保”微信小程序,推出大字体显示、语音提示、简洁导航的“长辈模式”。

三、关于“深化数据共享协同,赋能精准管理服务”的答复

建立跨部门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与市民政局建立失能等级评估结果互认及信息共享机制。凡经医保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失能等级结论,民政部门在审核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时予以采信。同样,经民政部门评估认定的失能等级结论,医保部门在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时予以认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与群众办事成本。

下一步,我局将压实责任,确保2027年城乡居民长护险制度在我市顺利落地见效,推动全市长护险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感谢您对长护险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