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TA03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9-2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李培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保跨省共济政策落地细则、切实惠及群众就医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医保局高度重视医保跨省共济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国家医保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近期,国家医保局先后出台《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等政策文件,明确了跨省共济的目标任务、覆盖范围、经办流程和保障措施,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

市医保局正按照国家、省局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医保跨省共济相关工作,我市医保钱包目前已开通钱包开立、定点药店消费、税务缴费功能,并开始测试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相关功能,测试通过后正式上线,构建购药、就医、缴费全流程便捷可用的医保钱包服务体系。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主动融入国家医保制度改革大局,将医保跨省共济作为提升晋城民生保障水平和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国家、省局的安排部署,重点聚焦医保跨省共济政策落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家、省级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加快系统对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结算清算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就医购药“跨省跑、垫资多、办理难”等急难愁盼问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